1K420084掌握施工过程的质量事故预防措施
一、施工质量因素控制
(一)施工人员控制
(二)材料的质量控制
(三)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一)分项工程(工序)控制
(二)特殊过程控制
2.对特殊过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3.不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
(三)不合格产品控制
1.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或分项工程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2.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让步接收或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6.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书面让步接收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合格的产品,应邀请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8.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