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2014年10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15年5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应为()。
A.2014年10月10日
B.2014年10月20日
C.2014年12月1日
D.2015年5月1日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内容分析】利息应从应付工程价款起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即为利息日起算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双方对付款时间约定为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于2014年10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即最晚支付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前,故利息起算日应为2014年12月1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