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其拟处理结果。
据统计:
判定为“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行为的共531次,占违规违纪总数的39.6%。
判定为“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行为的共610次,占违规违纪总数的45.5 %。
本次公布的二级建造师违纪违规人员共计1341人,经统计有如下违纪违规行为: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3、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4、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7、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8、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9、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0、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1、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1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
拟处理结果: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13、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
拟处理结果: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