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2003年底,我公司在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中大胆摒弃了传统的、以施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招标模式,在土建及安装分包中首次采用了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基础的招投标。
项目背景: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湛江市。原属于香港裕旺国际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于2002年进行收购。由于原湛江东兴公司生产规模小、加工流程短、加工手段、生产品种单一,市场应变能力弱,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生存和发展。因此,中石化集团公司收购后,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改扩建。我公司在此次改扩建工程中作为EPC总承包商中标“12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火炬设施,火炬气回收设施及线路部分”、“LPG罐区”三部分,合同额约为人民币3.3亿元。
以下仅以加氢装置的土建分包为例介绍一下我公司的具体做法:
首先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实际项目情况,在标书中我公司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做出如下要求:
a.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一览表中所列的暂估工程量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一旦中标,综合单价将作为固定单价不再调整。工程结算时按施工图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合计增减额计算工程总价。
b.投标者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有关文件、图纸,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计算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取费、税金、利润;加班费;管理费;施工消耗费;材料价差;水电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动迁费;现场食宿;交通管理费;上级管理费;优质优价费、保险等全部施工费用。承包商必须声明在报价中其综合单价已包括了所有费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做出调整。
c.投标者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充分考虑到其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价格变化,进行报价,今后不提出调整。
d.对于承包商供货的材料,投标者应将其价格计入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中。
e.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地下障碍物,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处理,或由乙方处理甲方现场签证,其费用不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f.投标者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资料,结合自己的施工经验仔细研究,如发现问题,应在答疑会上提出意见,投标者如不提出异议,则被认为对整个工程的全部内容、工程环境等施工全过程的要求均已了解。
同时,我公司对湛江土建招标工程量清单(下附)进一步做出如下说明:
1)土石方工程量依据《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1]第三部分“广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土方放坡系数依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1]附录四参考表一执行。
2)以上各项的混凝土、砂石、钢筋等材料及其他施工辅材均由乙方(施工分包商)提供。
3)以上各项的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工程完成后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4)钢筋混凝土项中每立方米的配筋量为暂估量,实际施工图中,如果配筋量在此量的正负5%以内,各相关项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超出正负5%范围以外的钢筋按照“现浇构件钢筋制作安装”项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以上内容虽然存在许多的不足,但基本达到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在随后的评标、施工及最终结算中使合同双方相比以前的做法简化了工程量的统计,提高了进度款划付和竣工结算的效率,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双赢。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工程计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
我国的石化工业建设目前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国内外总承包项目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随着《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颁布实施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必将为我们提高EPC项目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