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客观、公正地做好竣工结算
现阶段尽管施工实际阶段的造价控制较为完善,但是承包商在竣工结算时,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仍然会高估冒算,从笔者多年的审价项目来看,承包商的高估冒算率一般在10%~20%.因此客观、公正地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从筹建到全部竣工的实际费用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渠道很多,重要的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加强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效益把好每个关,把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
三、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避免关系工程,首长工程;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三是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编制质量以及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切实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四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单位“找活”的急切心情,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或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五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润,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的中标单位。
2、把好合同关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它作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主线条贯穿于该阶段的始末。因此在合同订立时,必须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严谨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使工程造价在竞争中实现合理确定,避免产生疏漏,造成后续索赔。
3、提高工程造价的意识,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合理的控制。按规定,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报建设单位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在审查设计变更时,应审查该变更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是否确实引起承包商的经济损失。对现场的经济签证应首先定性审查。
(1)造成费用增加的原因不是承包商的。
(2)合同规定的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3)与合同相比较是否已造成费用增加。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合同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索赔意向,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再进行定量审查,否则不予认可。
4、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严格控制项目实施阶段规格超概算
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费占很大的比重,约占总价直接费的70%.因此材料价格的高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选材,规范业主的自身行为。严禁在实施阶段调高建设规模及建设规格,从而造成投资超额。
5、客观、公正地做好竣工结算
现阶段尽管施工实际阶段的造价控制较为完善,但是承包商在竣工结算时,为了利润的最大化,仍然会高估冒算,从笔者多年的审价项目来看,承包商的高估冒算率一般在10%~20%.因此客观、公正地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从筹建到全部竣工的实际费用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渠道很多,重要的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加强认识,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高质量、高效益把好每个关,把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