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所花费(指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它是一种报考投资。它的运动受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和商品供求规律的支配。因此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中我们要运用决策理论、会计学、经济学等理论评定报价策略,经过从行政上、技术上和商务上进行全面鉴别、比较以后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特点
由于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的,忽视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地位,国家直接参与管理活动,直接制定和控制构成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设备材料出厂价、采购保管费、运杂费、工资、间接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际国内承包工程的投标报价工作。我国施工企业也很少有自己的施工预算定额,这给国际承包工程投标报价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虽然近几年各类工程咨询公司纷纷出现,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竞争、项目管理制度,但是在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方面,定额、取费标准仍然由政府制定、管理并作为法定价格。因此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的现象难以改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及时、准确地捕捉工程建设市场价格信息是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控制成本和取得盈利的关键,是建设工程价格计算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还要加大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力度,在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的基础上,遵循商品经济的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即实行量价分离,改变计价定额的属性,定额不再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但是量要统一,要在国家的指导下,由有关的咨询公司或专业协会制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持社会生产力平衡发展。价格要逐步放开,先由定额法定价向指导价过渡,再由指导价向市场价过渡,与国际市场接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公司人员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资质、经验和社会信誉制定企业自己的定额与取费标准。在具体某一项工程的投标报价计算时再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工程质量、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因素,按照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灵活自主报价。
二、工程招投标体制中建设工程造价的计算
工程招投标中建设工程价格的表现形式是标底。标底的计算主要有三种:施工图设计阶段,以预算定额为基础;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以概算定额为基础;另一种就是综合单价法。我们知道许多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因此用概算定额为基础编制标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的差错,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但使用的概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为了适应招投标的需要,目前各工程咨询公司、专业协会可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国家全统定额及各省建委编制的建筑工程定额,房屋修缮、装修定额,市政定额的基础上将某些子目合并归于主要的子目中,编制概算定额。这样可以大大简化标底的编制工作量,节省时间。各企业也可以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合并,取消取费类别,变为竞争性费率。既将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企业竞争性费用及国家法定的税金费率等所有费用均列入每一项单价中,不另外单独计算,也即综合单价法。这样再结合企业积累的工程资料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等因素,可以进一步缩短标底的编制时间,达到更高的准确度,为利用计算机快速报价创造必要的条件。今后企业类别在企业的资质中体现,主要用于衡量企业可以承担的相应工程类别。
为了提高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竞争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体现先进的劳动生产率,要努力降低工程施工的间接时间、空闲、浪费时间,减少和消除设计变更、施工错误导致的返工时间。另外要避免施工机械的无效闲置,减少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减少库存,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