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培训与考核
4.1 项目经理培训
4.1.1培训目的: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国际、国内建筑市场和工程承包的需要,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满足企业对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人才的需求。重点加强对A级和D级项目经理的培训。
4.1.2培训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推荐并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备案的培训机构承担。
4.1.3培训师资:由培训机构聘任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或参加过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项目经理师资培训班的教师担任。
4.1.4培训教材:D级项目经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级)培训分别使用由中国建筑业协会、清华大学、中建总公司编写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培训辅导教材,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培训使用由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会编写的《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也可根据本行业特点编写适用于本专业的补充辅导教材。
4.2 项目经理的考核与颁证
4.2.1 C级及其以上项目经理由企业按照本导则中的岗位职业等级标准和要求,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机构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机构进行审核后,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4.2.2 D级项目经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的培训机构,按照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经严格考核合格后,直接颁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D级)证书》。
4.2.3考核方式:由培训机构按照书面考试成绩、论文答辩情况并结合本人在企业的工作业绩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4.3 项目经理证书使用
4.3.1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时,可按有关规定和需要向发包人出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3.2业主或发包人在考核建设工程承包人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了解项目经理能力时,也宜验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4.3.3 自2005年起,《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和建设部原颁发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同时有效。2008年2月28日起,在实施建设工程总承包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中全部使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4.4 项目经理证书管理
4.4.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指定机构考核发放,备案登记,联网公示,全国建设行业通用。
4.4.2对已取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者,依据有关规定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委托的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并将学习考核结果记录于《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一栏中。
4.4.3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严肃和规范证书管理,根据需要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将协同有关行业协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使用以及项目经理继续教育等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调研和复查。 (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