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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29日
  3、工程量清单与工程合同类型的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按计价方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s)、单价合同(UnitsPriceContracts)和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rsementContracts)。 
  3.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合同应为单价合同 
  《规范》的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可见,工程量清单的价格特点是“量变价不变”,无论事实上工程量增大或减少(超出约定范围除外),单位工程量的单价都不发生变化。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国际惯例也是如此。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单价优先”,在为所有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机会以及降低双方的招投标成本的同时,较为合理地处理了风险分担问题。提供了保障。如果风险分担极为不均,在某单个项目上承包商承担了不合理的风险,导致其严重亏损。很明显,承包商在投标中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均考虑在报价中,这样的报价必将很高。结果,不管该风险实际发生与否,业主都要支付这些风险(包括实际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成本。这样,业主无形中就支付了本不应支付的费用。 
  从而可以看出,风险的合理分担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是有利的,(注:这里的承包商和业主具有一般性,不是特指某个特定对象)这也是单价合同得以广泛采用的原因之一。当前我国许多地方实行总价合同条件下的清单计价招标,这是对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混淆。总价合同条件下的清单计价招标,不是本文所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也不是政策意义和国际惯例所谈及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3.2工程量清单与总价合同 
  经查阅文献,笔者发现存在这样一种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LumpSumOnFirmBillofQuantitiesContracts)。业主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办法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工程总价,据之签订合同。原定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根据合同总价付款给承包商。如果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结算新的工程量的调整总价。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这种合同下,承包商不须测算工程量,只须计算在实际施工中工△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程量的变更即可。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的意义不同于《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规范》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按本规范执行。”由此可以看出,《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用于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等。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仅用于工程变更和新增项目的计价,原有部分的结算就是签约时的总价,无须考虑单价。总之,笔者认为按照《规范》计价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为单价合同。 
  4、工程量清单与工程合同内容的关系 
  众所周知,对招标工程而言,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二者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合同文件除了工程量清单外,主要的部分还有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标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合同文件各部分之间出现矛盾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优先次序来解释。非招标的建设项目,其计价活动也必须遵守《规范》,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和施工履行的标准之一,其合同内容也必须涵盖工程量清单。因此,无论招标抑或非招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都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不是孤立存在的,应结合合同的其他部分来考虑问题,不能把《规范》实施遇到的所有问题仅归结于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商,还应将合同条款与工程量清单结合起来考虑。有的合同条款,如调价条款、变更条款、风险分担条款等,将直接影响清单中单价的计算。同样,技术规范和图纸等也不能忽视,计算单价时都应予以考虑。 
  5、解决问题的建议 
  在案例1中混淆了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承包商应向业主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衷应为单价合同,量价分离,业主应承担量差的风险。若业主执意要求总价合同,那只有适当提高报价,把可能的风险考虑进去。 
  在案例2中材料涨价的风险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在合同中加上调价条款。二是在报价时就纳入材料的涨价。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熟悉国际国内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行情。本案中,如果合同约定材料涨价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则该承包商只有自食其果,业主可不予补偿。 
  在案例3中霸王条款在国际国内市场都广泛存在,这是由于业主作为卖方的优势地位所决定的。除了求助于建设行政部门大力规范业主行为外,作为弱势的承包商也不能坐以待毙,应主动出击,要拿起法律武器,并利用自己熟悉合同文件和丰富经验的优势,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结束语 
  《规范》的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问题的解决要靠合同各方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正确理解,并结合具体的合同加以解决,而不能把一切问题都推到工程量清单本身上。严格来讲,只有“双赢”的工程项目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成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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