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装饰工程的造价构成和计价依据
1.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构成。从价值理论上说,无论装饰工程的构成分部分项是哪种产品,都应该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因而任何分部分项产品的费用或造价都可以通过对上述四个基本构成的计算来取得。
而一些报价单仅列出分项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在汇总直接费后再乘以同一个费率计列管理费,最后两项相加,就得出整个单位工程造价。这至少在格式上混淆了费用,从而造成企业可以不要利润、可以不纳税的错觉,这是不妥当的。而且只采用一个费率,既无章可循、缺乏依据,也难以接近实际,为人所接受。
2.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的造价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形成以市场调控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但目前在价格或费用的计算上,在很多方面和相当程度上还在实行行政强制性管理,施工图预算的计价依据即预算定额,其定额消耗量等指标就具有法令性质;我们所说的“接近实际”、“相对准确”、“计算正确”等等,衡量标准也主要在于视其是否执行了法令性依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然而,这并不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例如,一些费用虽按规定的计费基础和费率计取,而不同的单位工程使用不同的年份、版本预算定额,其费用定额当然也就不尽相同。
在构成分部分项繁杂的装饰工程的价格核算和价格管理中,不但不合理而且有漏洞。
再加上装饰工程的非标设计频频出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采用,相应定额缺项的情况必然发生,不但需要编制多项补充定额而大大增加预算工作量,而且费用的列支也弹性很大。对这些实际问题必须探索一个周到的编制方法,既有章可循,又灵活机动,使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发挥应有的作用。
3、装饰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1.单价法和实物法
目前,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即单价法和实物法。从造价管理角度看,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既受现阶段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约束,必然也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变化的影响。具体说,单价法因采用地区统一单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较多体现静态管理。而实物法采用当时当地市场价,其预算单价依市场行情而变化,较多体现报考管理。当然,两种方法的基本计价依据即预算定额消耗量,均应执行法定标准限额,对造价构成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和计算方法也有一致的规定。但两种方法仍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即实物法的费率也可以按市场供求情况随行就市,浮动取定。这意味着凡以费率计算的费用,如间接费、计划利润等,在市场竞争激烈或市场价格升降幅度较大的条件下,以及在项目情况复杂条件下,可以采用实物法予以酌情按实计取,使造价更贴近实际。而单价法则不允许变动费率,在一些特定条件下,计算出的造价不尽合理。
2.与国际惯例的比较
国外工程或国际工程的造价,特别是标价和合同价的计算,通常采用与实物法相似的编制方法。在国外,除政府投资项目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一般不加干预,主要是进行政策引导和信息指导,由市场经济规律调节,体现政府对造价的宏观管理和间接调控。国外工程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大多采用所谓的单价合同也贯穿了市场经济原则,其分项单价由投标企业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上自行填写,是决定投资报价的重要因素。其单价的构成与我国大致相同,但各项费用的高低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与实物法比较,不仅价格、费率等可以浮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实物消耗量,也就是我们必须严格执行的定额消耗量,也可以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当然,为有利于市场平等竞争,国外工程也统一费用构成、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实现量、价分离,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的报考管理。因而,实物法是介于单价法和国际工程造价编制方法之间的一种方法。采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优点较多,也展示了我国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