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应提供的竣工资料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机电和工艺设备出厂合格证。
2.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变|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更设计或洽商记录。
3.工程各种检验和试验报告。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机电和工艺设备试运行及系统调试记录。
8.结构变形及位移监控量测记录。
9.项目开竣工报告。
10.工程竣工图。
竣工资料编制应符合的要求
1.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始于工程开工,终于项目竣工。如实地记录设计、采购、施工实施的全过程。
2.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按专|考试|大|一级建造师|业特点,根据工程检验和试验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应区别各专业情况,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组卷。
4.做好竣工资料的标识、搜集、编目、查阅、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等工作。对竣工资料实施控制,以证明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5.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
6.具有完善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规范收集,定向移交,归口管理,便于存取和检索。
竣工结算应符合的要求
1.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结算资料。
2.搜集整理工程竣工结算基础资料,应指定专人对竣工结算进行检查复核,以承包合同约定的专业子项为基础,进行逐项检查和核对。
3.发现漏项、冒算或计算错误时,应及时纠|考试|大|一级建造师|正或调整。
4.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工程项目,应将各单项工程综合结算汇总,编制合同项目总结算书,并撰写编制说明。
5.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应报公司总部主管部门审核,也可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审查,确保竣工结算符合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
6.项目经理部应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批复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支付。
7.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应列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及时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