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其强制性的保险制度影响。
在法国的传统观念中,建筑师是以艺术为基础的自由职业者。这种观念决定了法国建筑师在建筑业中的特殊地位。建筑师的数量较少且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概念设计。建筑师负责提供规划图及一部分详图,但不提供施工图,由于建筑师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概念设计,在法国的建筑业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工程师。由工程技术局负责将建筑师的规划图及详图加工成施工图。工程技术局是大型的工程设计机构,通常有数百名雇员。许多工程技术局是归承包商或工业公司所有的,也有一些隶属于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公共领域则通常存在于业主机构的内部。除了完成工程设计这一基本任务之外,工程技术局还可提供一系列的工程服务。
建筑师的职能相对较弱,使工程师这一职业得到了发展的机会并在建筑业中扮演关键角色。工程师接受的坚实的科学技术教育使之能够从事多种职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师负责房屋设计、结构设计、服务设施设汁、项目管理及施工管理等工作。
法国传统的承包方式称为分别承包:其具体运作方式通常的传统方式类似,但不同点在于不存在总承包商。业主与不同的专业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或与一组联合的承包商签订合同、每一个承包商与业主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承包商之间无法律联系。总体的项目管理由施工:技术局负责,而日常的协调工作由指定的一个称为Pilote的承包商负责。|考试大|Pilote的责任是协调和监督现场施工的进行开保证施工图能及时到位,分别承包法使业主从其咨询人员能选掸在各个专业领域有优势的分包商,也可以采用阶段施工法尽早开始工程施工。法国方法的一个特点就是承包商的选定足以技术规范和概念设计图为基础的,因此,参加投标的承包商需要说明拟采用的详细没计,竞争性招标就不一定是在相同的基础上了。从而也不一定要选择最低标。与公共项目有关的法律允许选择最合理的投标,这一点与其他国家的惯例有较大的差别。这种方法使承包商能够使用与他们的知识和技术相适应的详细设计坟栩应的施工方法。
分别承包法要求施工技术局与pilote,认真规划管理工程施上,因为现场任—个承包商的工作延误都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在此情况下,其他承包商没有义务协助解决这一问题,由此产生的骨牌效应后果是不堪没想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采用其他的—些合同组织形式,如使用总承包商。另一种方法就是由相互独立的承包商联合承包工程的方式,即由不同专业的承包商共同对整个项目负责或仪仪共同签订一份合同而每个承包面仍只对自己的专业活动负责,但在工程实践中使用最多的仍然是分别承包法。这种方法仍然能够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国的强制保险制度—法国在1978年规定了以下三种强制保险:一年的完工保证;两年的功能保证;十年的缺陷保证:保险的责任涉及工程项目中与业主有合同关系的每—方,包括建筑师、工程师、专业承包包商、制造商及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人。保险的内容包括新建、|考试大|改建与维修结构失效的下程|考试|大|以及建筑所在场地的破坏等,项目涉及的任何机构都可能对项目中的缺陷承担责任,因此每一方部必须参加保险:强制保险条款的使用可以保证业主不被牵涉到建筑业内部对责任的争执中占。业主的新建筑有十年的有效保证期:该保险系统耗资巨大,通常会使项目总成本增加3%~8%。
建筑施工保险的运作是与监督局相联系的。在大多数项目中,业主直接雇佣某一个监督局,检查施工图纸并视察工程现场。监督局的雇佣虽然不是强制的,如果项目的实施没有监督局的参与,则保险公司就可能会认为该工程可能威胁公共安全,而拒绝提供保险或保险费极高。监督局的参与及严格肋保险制度保证了建筑工程的可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