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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辅导之国企如何参与BOT项目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2月22日
    建设企业参与 BOT项目的切入点和方式
    建设企业参与项目的常规方式是参加工程投标和承包工程。除了以上提到的使用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贷款的BOT项目仍可沿用这种方式外,对于使用社会投资的BOT项目,建设企业需要按照市场的需求改变经营思路和方式,找准切入点,才能抓住商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
    判断切入点的要诀是找准市场定位。BOT项目对建设企业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定位。多数BOT项目是投资人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建设企业,属于间接参与。少数超大型项目或国外的项目是政府需要建设企业作为投资人和建设运营商直接承揽项目,属于直接参与。还有某些BOT项目,介于间接和直接之间。
    对于间接参与型的BOT项目,投资人负责投融资乃至运营,但需要建设企业承揽和完成工程建设。但是,与常规的建设项目不同,投资人在拿到项目前,首先需要建设企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提高其竞标能力,赢得BOT项目。这是因为投资人在竞标BOT项目时,需要向政府提交完整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方案,并将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财务模型制定好。由于建设期占用的资金量最大,风险也最大,投资人需要对工程造价和工期进行精确测算,才能将建设费用和时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这恰恰是建设企业的专长。如果建设企业在投资人制定投标方案时就与之合作,帮助投资人准确把握工程造价和工期,不但可以在第一时间就了解项目,为日后参加工程投标做好充分准备,而且可以在客观上形成投资人对该建设企业的依赖,增大中选的机会。可以说,在BOT项目的早期阶段,投资人更需要建设企业的帮助,建设企业介入BOT项目的时间较之常规项目有可能大大提前。而且,在这个阶段所有潜在投资人(除了投资人自己是建设企业以外)都需要这类帮助,为了扩大中选的机会,建设企业不妨考虑与多家潜在投资人合作。
    建设企业提前介入BOT项目将大大增加其获得工程合同的机会,但也存在风险。因为在投资人投标的阶段,尚不知自己能否中标,虽需要建设企业的帮助,但不想付出代价。我们的建设企业基于传统观念,也较看重日后能有机会承揽工程,对前期的工作多作为帮忙和联络感情对待,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曾有一家建设企业,在参与国内著名的外商投资BOT项目时为外国投资人提供了大量帮助,使其掌握了国内工程造价信息,在竞标时报出了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并最终中标。但该建设企业未与投资人签署任何协议,投资人在中标后将其甩掉,把工程包给了另一家公司。如果该建设企业懂得所谓“帮助”的价值,把它视为“服务”并签署相关协议约束投资人,日后就不会吃这种哑巴亏。即便投资人变卦,企业也可以凭借服务协议主张自己的权益。
    某些 BOT项目有可能采用一次性招投标方式,即在投资人中标后由其指定建设承包商,不另外进行工程招标。我国的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和成都第六水厂,以及国外的许多 BOT项目,都采用这种一次性招投标方式。对这类BOT项目,建设企业可以考虑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直接参与投标,并在中标后直接承揽建设工程。这种方式较前一种在参与时间上更加提前,参与的程度也更深,可以看作是从间接参与向直接参与过渡的类型。虽然参与这类项目使得建设企业一旦中标就可以承包工程,但是也有一些不利之处。首先,建设企业无法背靠多家投资人,谁中标就跟谁,只能跟着一家联合体走,如果该联合体落选,将无缘项目。其次,建设企业需要有一定的投资能力,日后有能力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参与部分投资。最|考试大|后,建设企业的退出可能受限,因为一般政府对 BOT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都有时间和条件限制。
    直接参与型的BOT项目在国内较少见,但都属于需要一次性巨额投资、建设工程占去主要投资资金的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交通项目。国外的 BOT项目不论大小,对国内的参与者来讲都有可能是直接参与型的,因为国外的BOT 招标需要投资人提交包括投资、建设、运营在内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目前国内有能力、有积极性参与国外 BOT项目的只有国有大型建筑企业。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直接参与型BOT项目,有能力参加竞标的国内实体凤毛麟角,从而为国有大型建设企业留下了巨大的商机,参与其中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令人瞩目的业绩。然而,我国国有大型建设企业首先需要改变观念和市场开发的运作机制,从单纯的建设承包商发展成为兼作投资商乃至运营商,才能适应这类项目的需求。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改进:
    从单纯建筑商发展为建筑投资商。直接参与BOT项目的难点在于巨额投融资,建设企业参与这类项目首先需要有很强的投融资能力。国有大型建设企业由于其特殊的背景、资质和建设能力,在信贷上一直得到国家和国有银行的支持。特别是参加国外BOT项目竞标时,有可能获得国家进出口银行和开发银行的信贷支持。一般来讲,如果有国家出口信贷的支持,项目的政治和财务风险将明显降低,建设企业就比较容易获得商业银行跟进贷款。
    当然,要真正获得银行对项目的巨额贷款,单凭自己的信贷实力还不够,还必须要成为真正的投资人,站在投资人的角度思考项目财务和投融资结构,学会作投资风险分析,用投资人的行话去与银行沟通。建设企业需要懂得,只有采用投资人和银行共赢的投融资结构和风险控制,银行才可能为项目慷慨解囊。建设企业不可只重视建设环节,忽略BOT项目自身的盈亏,甚或存有先套取银行贷款解决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把还款风险甩给银行的投机心理。那样不仅会毁损自己企业的商誉,而且整个建筑行业都将受牵连,使得建设企业今后很难为参与 BOT项目获得融资贷款。
    从单纯建筑商发展为建筑运营商。由于BOT项目不是单纯的建设项目,需要投资、建设、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建设企业在直接参与 BOT项目时,不仅要解决好投融资问题,完成建设,还要安排好运营。而且,BOT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不过二三年,运营期则长达二三十年,因此政府十分看重入选投资人的运营经验。
    运营是建设企业的软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组建的国有大型建设企业,仅注重发展建设工程的技能,基本不考虑参与运营。但在市场经济时代,需求决定一切。BOT项目需要参与者具有很强的运营技能。建设企业若不能提升自己在运营方面的能力,将很难在直接参与型的BOT项目竞标中胜出。同样,之所以多数BOT项目对于建设企业来讲是间接参与型的,只能作为建设分包商分享少量的间接利润,而不能直接参与分享可观的运营利润,原因亦在于建设企业不参加项目运营 .
    当然,要求建设企业行行都是专家,建设一个运营一个,也是不现实的。对于不需要复杂技术和设备的BOT项目,例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企业可以考虑采用联合体或分包的方式解决运营问题。在条件具备时,不妨尝试通过引进、并购的方式设|考试大|立自己的专业运营公司。这类项目不需要使用复杂的技术和设备,运营较简单,后续的维护工作仍主要与建设有关。建设企业发展自己的专业运营公司,可以大大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并为日后建设项目减少,运营将成为主业的时代做好准备。
    建设企业参与 BOT项目的实例
    国有大型建设企业参加直接参与型的BOT项目在国内外都已有先例。
    2000 年,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成功竞标柬埔寨基里隆水电站修复 BOT 项目,获得项目三十年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总投资1942 万美元,由中国国家进出口银行提供信贷支持。这是中国公司参与的首例境外BOT项目。由于国内银行不熟悉有限追索项目融资,该项目仍然采用了总公司担保的股东贷款融资方式。
    2004 年,南京长江隧道 BOT项目招标,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标,并与南京市交通集团和南京市浦口国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南京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特许运营期 30 年,建设期4 年。中铁公司拥有项目公司80%的股权,其他两家公司各自拥有10%的股权。该项目由建设企业为主导完成投资和建设,同时吸纳了本地擅长运营的公司参加联合体,弥补了建设企业的不足。
    2006 年 5 月,青岛海湾大桥项目进行特许经营(BOT)招标,该项目特许运营期二十五年,建设期三年半,工程概算总投资90。3亿元,并有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信贷支持。根据对市场的分析,国内公司除了国有大型建设企业,很难承办这样大投资额的建设项目。国际投资者可能具有这样的投融资实力,但需要与国内的建设企业合作才可能在投标中具有竞争力。
    总之,建设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建设企业只要及时调整思路和发展战略,必将在需要巨额投资的国内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国外BOT项目上有所作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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