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计方法审查结算方法有多种,在审计前,通过收集资料,经过论证,采取合理审查方法,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逐项审查法,也称全面审查法。优点是全面、细致,审计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国内单价合同和国际合同条件下工程可采用此法。
2.标准预算审查法。目前,因我国各地区采用标准不相同,这种方法使用范围较少,现在,在发达地区,利用这种方法,又快又准,是一项有效的方法。
3.重点审查法。这种方法,主要适应于国内总价合同,审计重点放在变更和索赔上,特别是重点突出,审计时间短,效果好。同时,审计人员还可以利用对此审查法,“筛选”审查法,手册审查法等手段做为补充,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
四、审计步骤。
1.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
(1)熟悉竣工图、施工图和各种合同文件;
(2)了解审计范围和采用标准;
(3)明确采用单价和调整原则。
2.选择合适审%考试大%计方法,按相应内容计算。
由于工程规模不一,合同订立时间不一,施工企业不同,应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审计方法进行审计。
3.综合整理审计资料,并与业主和承包商交换意见,立案后编制竣工预算书。
竣工结算审计,可以消除高估冒算,排除不正当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现象,也有利于业主和承包商加强经费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也是审计单位十分重要的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