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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关于数字知识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4日

1. P4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30日前延续注册

2. P5不予注册:刑事处罚5年、3年

3. P14-15民事行为能力年龄 18、16、10

4. P28专利权保护年限20、10、10,商标10年

5. P29-30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1年(4种情况:身体、租金、质量、寄存),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运1年,最长20年。中止: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其他障碍)、6个月、继续计算

6. P33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 50%,超过一年的, 30%。

7. P34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300m2)

8. P34-35施工许可证延期与中止


延期 中止 例外(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 
  应3个月内开工 
管理机关 向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批准机关 
时限 2×3个月 1个月 延期6个月 
起算日 开工日、延期届满日 中止施工日 开工日 
其他 自行废止 恢复报告;满1年报验 报告 

9. P42-43强制监理范围:3000万公用,5万m2住宅,3000万基础设施

10. P48强制招标: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累计3000万。

11. P52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2. P54施工投标保证金上限Min{2%,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P98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上限Min{2%,10万}

13. P57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4. P60、61确定中标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最迟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投邮主义),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5. P73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报送安全施工措施的责任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6. P8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延期,无事故,经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

17. P92质量保修期各规定: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暖通2个采暖期;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装修2年。

18. P94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来源:www.examda.com

19. P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批文报主管部门备案。

20. P105试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在投入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1. P128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缺裁员,亦30日) 
l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l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l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解除合同(一般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2. P129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矿山井下、4级;经期:高处、低温、冷水、3级;孕期:3级,7个月以上不加班不夜班;90天产假;哺乳1年内:3级,不加班不夜班;未成年:矿山井下、有毒有害、4级。

23. P130劳动仲裁申请期限: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当事人不服裁决,15日内向法院起诉。来源:考

24. P140纳税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

25. P141-142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25%。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26. P170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27. P204定金数额上限: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8. P242法院接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当事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但不停止执行,15日内不起诉,解除财产保全。

29. P243普通案件审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30. P244人民法院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1. P245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P187再审期限,2年内。

32. P249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33. P25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4. P252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5. P254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先复议不服决定的,15日内;逾期不做决定的,期满15日内;未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知道具体行政行为3个月内。

36. P26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公民50元,法人1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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