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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资料(2)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15日
导读: 一级建造师正在备考,233网校整理“2014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辅导资料”供大家复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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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的索赔:延展工期;延误产生损失;赶工费用。

  特殊风险: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指自然灾害,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被迫竣工前停止施工,并不再继续进行。

  其他索赔: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

  合同外索赔:干扰事件的性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中找不出具体依据,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总索赔(一揽子或综合):国际常用。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相关证据

  工程索赔中的证据: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签约、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来往信件;会谈纪要;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现场工程文件; 工程照片;气候报告;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市场行情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索赔程序: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答复28天内答复,逾期答复视为认可索赔。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应当阶段性发出索赔意向,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28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末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索赔文件编制方法:总述部分;论证部分(关键部分);索赔款项(工期)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反索赔特点:索赔与反索赔同时性;技巧性强;发包人处于主动的有利地位。

  材料采购合同订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采购方式(如大量价格低、品种多的零星建筑材料的采购,可以直接采购且可不需签书面供应合同)。

  材料采购合同主要内容:标的;数量;质量;包装;运输方式;价格;结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设备采购合同订立方式:招标投标;委托承包商配套供应;按设备包干。

  招标是国际承包合同订立最主要形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资格预审推荐程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承包人颁发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分析,挑选并通知入选投标人。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得到投标推荐程序:准备招标文件;颁发招标文件;考察施工现场;招标文件修改;投标者质疑;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实施阶段内容: 合同管理、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分包商管理、移交和竣工验收管理。

  合同管理中心任务:利用合同的正当手段防范风险、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并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

  计划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的中心,也是项目经营目标的具体化。

  三控(投资、进度、质量)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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