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策阶段(办手续、预评价)
①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
②对需要的项目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设计阶段
①进行环保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
②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③“三新”和特殊的工程,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
④工程总概算中,明确安全环保设施费用、安全施工和环保措施费。
3.施工阶段
①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②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③拆除的,提前15日将相关证明、措施备案。
④施工企业的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⑤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负总责并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应当接受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