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工程总承包模式
常见的两种代表性模式:
① DB(设计 — 建造); ② EPC(设计—采购—施工)
※注意:工程总包 ≠ 施工总包
(1) 合同结构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负责整个工程建设实施,可以发挥其自身优势完成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的全部或一部分,也可以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来完成相关工作。
国际上,还可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即:业主将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与施工组织管理的工程管理公司,该公司自己既没有设计力量,也没有施工队伍,而是将其所承接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全部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公司则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典型例题】建设项目将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发包给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在将所承接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全部分包给专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 自己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工作 ,该组织模式是( )。
A.施工总包承包模式
B.平行发包
C.工程总包管理模式
D.CM承包模式
(2) 优点
① 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设计和施工任务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使工程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沟通问题得到极大改善。此外,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在全部设计完成之前便可开始其他工作,如:材料设备采购及某些可以与 设计工作并行的施工等。这样,可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工期。
② 便于建设单位提前确定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之间通常签订总价合同,这样使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初期就确定工程总造价,便于控制工程总造价。此外,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总体控制,因而有利于减少工程变更,将工程造价控 制在预算范围内。
③ 使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化。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减少了工程实施过程中争议和索赔的发生。同时,工程设计与施工责任主体的一体化,能够激励工程总承包单位更加注意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无处甩锅】
④ 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负担。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工程参建方减少, 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量也大大减少。
(3) 不足
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综合素质均提出更高要求。
① 道德风险高。
② 建设单位前期工作量大。
③ 工程总承包单位报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