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责和权限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条件:
①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 具备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发包人、项目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③ 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
④ 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⑤ 具有良好的信誉。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责:
①执行工程总承包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②代表企业组织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对实现合同约定的项目目标负责;
③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④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项目利益相关者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⑤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⑥负责组织项目的管理收尾和合同收尾工作。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权限:
① 经授权组建项目部,提出项目部组织机构,选用项目部成员,确定岗位人员职责;
②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管理权,履行相应职责;
③ 在合同范围内按规定程序使用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资源;
④ 批准发布项目管理程序;
⑤ 协调和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