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
适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类型:根据酬金计取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可分为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浮动酬金和目标成本加奖罚四类合同形式。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实际直接费×酬金百分比
C = Cd(1+P)
特点:承包单位可获得的酬金将随着直接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因此,这种合同虽在签订时简单易行,但不能激励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不利于工期、不利于投资控制
(2)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
C = Cd + F
特点:这种合同虽不能鼓励施工单位关心降低直接成本,但从尽快获得全部酬金、减少管理投入出发,施工单位会关心缩短工期。
(3) 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合同双方约定的酬金+奖罚浮动
C = Cd + F + 0 (实际成本Cd等于预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实际成本Cd低于预期成本C0)
C = Cd + F - ΔF (实际成本Cd高于预期成本C0)
这种合同通常会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基本酬金额为减少的最高限额。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形式对双方都没有太大风险,且又能促使施工单位关心成本降低和缩短工期。
(4) 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合同价款 = 实际直接费+基本酬金+奖罚酬金
C = Cd + P1C0 + P2(C0-Cd)
在仅有初步设计或工程说明书就迫切需要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大致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粗略概算作为目标成本。
在签订合同时,以估算的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并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基本酬金和奖罚酬金。
进行工程结算时,如果实际直接成本超过合同约定的目标成本界限(如5%) ,则应按约定百分比扣减成本超支的罚金;反之,如果实际直接成本有节约时(也应有一个幅度界限) ,则应按约定百分比增加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