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来源:www.examda.com 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200万元,工期为10个月。承包合同规定:①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尽额的62.5%;②预付备料款额度为20%,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③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在最后一个月扣除;④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1)预付备料款的计算有哪些方法?简述其特点。
(2)本例的预付备料款是多少?
(3)工程预付备料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4)1月~6月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5)基础工程完工后,业主工程师代表于7月1日进行计量确认,签署了付款凭证,到7月18日,承包商没有得到基础工程的工程款,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