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与解析]
(1)
1)计算工期应以各项工作的最早时间进行计算,可以根据公式计算法或图上计算法计算出各项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终点节点的紧前工作最早完成时间最大值即为计算工期;也可以根据节点计算法计算出终点节点最早时间,得出计算工期。
本例计算工期为47天。
2)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应将各项工作使用机械的时间累计计算;闲置时间应考虑各项工作使用机械的时间差,也即是前项工作最早完成时间与该工作最早开始时间的差值为该两项工作机械闲置时间,将各闲置时间累计计算,就可计算出机械在该工程中的闲置时间。
本例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是20天,闲置时间是12天。
(2)分析思路同(1)。
1) 按D→A→I顺序组织施工的网络图如图3。
图3
2) 算工期为45天。
3) 机械在现场的使用时间是20天,闲置时间是3天。
(3)将两个方案的计算工期和机械闲置时间分别进行比较,工期短、机械闲置时间少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本例按A-D-I的顺序施工,工期较长(47天),机械闲置时间较多(12天);按D-A-I顺序施工,工期较短(45天),机械闲置时间较少(3天),所以按D-A-I顺序施工的方案较优。
(4)
1)一项工作被延误,是否对工程工期造成影响,应首先考虑该项工作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如果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延误的时间就等于该项工作的延误时间;如果该项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应计算出该项工作的总时差,用总时差与延误时间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工期的影响。(同时应比较工期延误后按D-A-I顺序施工的工期和A-D-I顺序施工的工期。)
本例中,B项工作时间延长5天后,关键路线变为如图4所示:
图4
总工期为49天,工期延长△T=49-45=4天,所以工期延长4天合理。
2)机械的闲置时间
工作A的最早完成时间为第21天,工作I的最早开始时间第29天,△T=29-21=8天。
扣除原计划机械中已有的闲置时间3天,那么承包商可索赔的机械闲置时间为:
△Tp=8-3=5天。
【案例1F422020-3】
[背景]
某工程建设项目,网络计划如图5表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施工单位原因,对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其结果如下表(正数为延长工作天数,负数为缩短工作天数),网络计划工期为84天。由于工作的持续时间变化,网络计划的实际工期为89天,如图6所示:
图5
代号 |
业主原因 |
不可抗 力因素 |
施工单位原因 |
延长的 时 间 |
延长和缩短一天 的经济得失元/天 |
A B C D E F G H |
0 1 1 2 0 3 0 3 |
2 0 0 0 2 2 2 0 |
0 1 -1 2 -2 0 0 2 |
2 2 0 4 0 5 2 5 |
600 800 600 500 700 800 600 500 |
合计 |
10 |
8 |
2 |
20 |
|
图6 工程实际工期
[问题]
(1)分析网络计划图5、图6的关键路线。
(2)承包商要求延长合同工期18天和按实际工程延长合同工期5天是否合理?为什么?
(3)索赔合同工期几天为合理?为什么? (用网络计划图表示)
(4)索赔金额多少为合理?为什么?
[答案与解析]
(1)网络计划图5的关键路线是B-C-E-G或1-3-4-6-7。
网络计划图6的关键路线是B-C-F-H或1-3-4-5-7。
(2)要求延长工期18天不合理,因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工作持续时间的影响不是都在关键路线上。
要求延长工期5天也不合理,因其中包含了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和缩短。
(3)由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应给予延期。图络计划图如下:
图7
签证顺延的工期为90-84=6天。
(4)可索赔的经济损失包括业主直接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和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
2×600+800+600+2×500+2×700+3×800+2×800+2×600+3×500=1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