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第一章 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规划与控制——1.1 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与实施——1.1.3施工承包模式
考点:基于不同承包关系的承包模式
1、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建设单位发包给多家施工单位承包。建设单位需要与多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各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相互间无合同关系。
平行承包模式有以下特点:
(1)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由于合同内容比较简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有利于不具备总承包能力的中小承包商参与竞建设单位可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小项目】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整个工程经分解后分别发包给各施工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都能较好地实现其质量要求。如主体工程与装修工程分别由两家施工单位承包,当主体工程不合格时,装修单位不会同意在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这种他控制比自控更有约束力。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由于工程施工任务经分解后平行发包,在工艺技术及场地允许的条件下,多个标段任务并行实施可缩短整个工程项目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由于合同数量多,使工程项目系统中合同界面(结合部)数量增加,要求建设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由于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使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增加。
(6)与总承包模式相比,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总承包商综合优势。
【典型例题】建设工程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的优点是()。
A.工程建设协调难度小
B.较易控制工程造价
C.工程招标任务量小
D.建设周期较短
【典型例题】建设工程采用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点是()。
A.有利于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择
B.有利于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和协调
C.有利于工程总价确定和造价控制
D.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2、联合体承包模式(强强联合“合伙”)
当工程规模大或技术复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有困难时,可由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起来形成联合体来承揽施工任务,以发挥各施工单位的特长和优势。
联合体通常由一家或几家单位发起,经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签署联合体协议,建立联合体组织机构,产生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1)建设单位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而且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工期控制。
(2)可以集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优势,克服一家单位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有利于增强竞争能力,同时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合体神功
3、合作体承包模式(你是你,我是我,咱们“合作”)
当工程项目包含专业工程类别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时,一家施工单位无力实行施工总承包,而建设单位又希望承包方有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时,就可能产生几家单位自愿成立一个合作体,然后以合作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施工单位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作体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施工任务。
(1)建设单位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2)各施工单位之间有合作愿望,但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赵春晓老师2024年《管理》精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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