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第一章 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规划与控制——1.1 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与实施——1.1.5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实践中,政府监管部门通常会委托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考点:工程质量监督
1、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
2、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1)审核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图】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单位】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典型例题】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在工程项目()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
A.开工之日起7日内,由建设单位
B.开工前,由建设单位
C.开工前,由施工单位
D.开工之日起7日内,由施工单位
【2021-上-59】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
A.质量监督文件
B.施工许可证
C.质量监督报告
D.监督计划方案
2)组织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准备工作
(1)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确定质量监督负责人。
(2)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转发各参建单位。
(3)召开首次监督会议,明确相关职责。
(4)检查各方主体行为,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包括:①审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及审批手续;③核查工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资格;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3)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
(1)制定年度、季度检查计划。
(2)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资质及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运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是否正确,工程质量责任人到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
②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实施监督检査,对影响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施工安全的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加大抽查频率。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重点抽查。
③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应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同时,检查工程质量文件资料反映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评定情况是否与工程实体相符。
(3)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及问题查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有影响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施工安全的质量问题和事故隐患时,应即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采取摄影、摄像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对于存在严重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应立即责令停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事故隐患或质量事故实行闭环管理,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复查并上报整改结果。对于停工后经整改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及时签发复工通知。
1、【2020-下-92】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政府质量监督活动的内容有()。
A.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
B.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
C.施工进度与合同履行情况
D.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E.审查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人员资格证书
4)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对现场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规定等进行重点监督,发现有违反验收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人签认,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出具。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
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实行专项检査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与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1)随机抽查。(2)委托检测。
2)工程质量文件资料核查
3)听取现场人员汇报
4)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赵春晓老师2024年《管理》精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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