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乌兰察布市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对进入考点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实行“二码一证”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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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300题.pdf
工程法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300题.pdf
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300题.pdf
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乌兰察布市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维护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确保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乌兰察布市考区考试如期顺利进行,结合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必须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8月6日发布的《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和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要求执行。
二、对进入考点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实行“二码一证”联查。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码。在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蒙速办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均当日更新)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的考生,在出示本人蒙速办健康码及行程码绿码时,必须同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
三、对考前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请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六、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七、考生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以上内容将根据当地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乌兰察布市疫情最新公告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门户网站“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wmpta.org.cn)及“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信息及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474-8159295 0474-815096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8月6日发布)
2、《关于开展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电子凭证查验工作的通告》(8月22日发布)
具体附件查看官方通知链接:http://rsj.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wlcb_rsj60/msg22813303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