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温馨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资料下载】
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10页纸.pdf
工程法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10页纸.pdf
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10页纸.pdf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10页纸.pdf
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10页纸.pdf
天津市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1日至9月12日举行,在此提醒您注意:
一、请于2021年9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点。
二、开考前50分钟,请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填写完整的纸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显示考前14日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带金盾(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即显示金盾标识)的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考场。考前14日内外省市来津返津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部分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还须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排查资料。
三、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当日请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类具有存储、通讯、摄录、收发信息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应严格按照答题要求进行作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官方原文地址:http://link.233.com/26253/jsdw/rsksw/tzgg4/202109/t20210909_5588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