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7年一级建造师(增考)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07年一级建造师(增考)、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国际商务专业、审计专业、注册城市规划师、二三级翻译、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已到,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内)电话:0754-88489856.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