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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指导建造师考试大纲总体框架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9日
 2003年2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建设部市场司组织召开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工作座谈会,提出了考试大纲的编制要求,并下发了会议纪要(建市监函[2003]4号),其中明确大纲编制要重点体现“五个特性”,坚持“六个结合”。“五个特性”即综合性、实践性、通用性、国际性和前瞻性。综合性,即大纲要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艺性工业工程等;实践性,即大纲要能考察考生是否具有解决处理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国际性,即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法,符合WTO规则的有关原则;通用性,即要以工程管理学科为主,涵盖其他专业学科;前瞻性,即要拓宽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充分考虑将来与国际建造师互认。坚持“六个结合”,即坚持“与建造师的定位相结合,与高校专业学科设置相结合,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国际通行做法相结合和目前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相结合。”

  “五个特性”和“六个结合”成为大纲编写的重要指导思想,本次会议纪要也成为大纲编写的重要指导文件。

  建造师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历时将近一年半,在此期间,建设部市场司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调整修改了很多次,产生了近二十个版本,才最终完稿。

  建造师考试大纲在吸收我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经验基础上,创造了模块式的大纲结构和编码结构,不仅使大纲更加详细、明确,而且便于查找、复习。大纲编码采用8位编码结构,可以清晰地表明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的结构,在今后的专题介绍中,我们可以仔细体会。

  与其他国家建造师组织进行国际互认的基础性工作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了,比如从1993年开始与英国CIOB(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学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互认,1995年开始与美国AIC(美国建造师学会)和ACCE(美国建设教育委员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大学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的合作,1995,1996,1997,1999,2002与IAPMC (国际工程管理学会,同济大学丁士昭教授为该学会副主席)进行的学术交流,等等。2003年12月,建设部市场司与英国、日本、香港和台湾的有关组织开展了关于建造师国际互认的探讨,并成立了国际建造师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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