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免考条件一共有2种: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且且从事该专业相关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一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一级建造师免试人员需提供资料
1、一建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免冠证件照。
5、从事关于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关于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6、所在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考生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考生,须以总公司报考。
7、“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和“资质证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到300k之间),还须填写“考取一级项目经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