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索赔管理
①承包人索赔程序
A、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程序的第一步),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B.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C.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D.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②承包人索赔程序
4.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
B.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c.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8)索赔管理
③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指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起着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基本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总体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平面布置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以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的施工过程。
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等。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比较:
2、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
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②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3)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逐级交底。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进行调整。
1.投标担保
形式: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等。
作用:保证投标人①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②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额度: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期限: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要求: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2.履约担保
时间:签订合同前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履约保证金。
作用:发包人为防止施工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用来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额度: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要求:以现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退还。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项目管理规划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指导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项目管理工作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指导作用。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程序
①明确项目需求和项目管理范围:
②确定项目管理目标;
③分析项目实施条件,进行项目工作结构分解;
④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⑤规定项目管理措施:
⑥编制项目资源计划:
⑦报送审批。
(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项目范围管理;③项目管理目标;④)项目管理组织;⑤项目采购与投标管理;项目进度管理;⑦项目质量管理;⑧项目成本管理;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
(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文件内容
①项目管理且标和职责规定;
②项目管理程序和方法要求;
③项目管理资源的提供和安排。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实践中,政府监管部门通常会委托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县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
2.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1)审核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图】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单位】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2)组织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准备工作
(1)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确定质量监督负责人。
(2)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转发各参建单位。
(3)召开首次监督会议,明确相关职责。
(4)检查各方主体行为,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包括:①审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及审批手续;③核查工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资格;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3)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
(1)制定年度、季度检查计划。
(2)实施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
建工程质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实行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与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招标投标项目的确定
按照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以下项目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速记技巧:范围+额度,这里只是范围
三、招标方式的确定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速记提醒:有且仅有这两种方式。
四、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1)招标人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即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五、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2)资格预审是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预审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1)由业主自行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在国内外有关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广告,邀请有意参加工程投标的单位申请资格审查。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同时公布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的具体时间。
4)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后,购买文件的投标意向者可能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各种疑问,投标意向者应将这些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业主应以书面形式回答。为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对于任何一个投标意向者问题的答复,均要求同时通知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意向者。
5)投标意向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填报的内容,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所报送的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6)由业主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意向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4)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七、标前会议
(1)会后,应将会议纪要、问题解答书面通知每一个投标人。但不需说明问题来源。
(2)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3)为了使投标单位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的补充或修改,招标人可以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八、评标
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一、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事故报告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与安全事故不同)
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如果同时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事故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5)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在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满足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五)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技术处理,事故的责任处罚。
(六)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七)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二、施工质量缺陷处理的基本方法(教材例子)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化转型: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项目管理也逐渐实现了数字化转型。通过使用项目管理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可以实现项目信息的实时共享、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的预测和控制等功能,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智能化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也逐渐增多。例如,通过智能传感器实时监测项目进度和质量,通过人工智能算法优化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可持续发展:在项目管理中,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越来越受重视。项目管理需要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因素,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项目,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4.国际化合作: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化合作在项目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项目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跨文化沟通和合作的能力,了解
1、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决策阶段、实施阶段、使用阶段。
2、决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项目的定义”,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谁);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哪);
(3)确定建设目的、任务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钱);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三大目标)。
3、“建设工程管理”涉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包括:
(1)决策阶段的管理(DM—即开发管理);
(2)实施阶段的管理(PM—即项目管理);
(3)使用阶段的管理(FM—即设施管理)。
知识点2:双代号网络图绘图规则
(1)必须正确表达已正确的逻辑关系(现实逻辑+画图逻辑。先后顺序,例如:先砌墙,再抹灰。)1)A工作做完后,B工作开始
2)A工作做完后,B、C两个工作开始
3)B、C两个工作做完后,D工作开始
(2)双代号网络图中,严禁出现循环线路。
不出现指向左方的水平箭线或者头偏向左方的箭线。
(3)严禁出现带双向箭头或无箭头的连线。
(4)严禁出现没有箭尾节点的箭线和没有箭头节点的箭线
(5)严禁在箭线上引入或引出箭线
(6)共用母线:当双代号网络图的某些节点有多条外向箭线或多条内向箭线时,可采用母线法绘制。
(7)绘制网络图时,箭线不宜交叉;当交叉不可避免时,可用过桥法或指向法。
(8)图中只有一个起始节点,只有一个终点节点。
节点编号由小到大,可以不连续,但不能重复。
(9)不允许出现编号相同的节点或工作。
(10)两个节点之间只能有一条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