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规定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应包括:各岗位的责任人员(或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 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3)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纳入安全教育培训。
(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长期公示。
(5)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定职责有:
(1)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如下:
(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 企业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其他管理岗位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责任作为企业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管三必须:+管行业的必须管安全】
5)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掌握必要的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上岗作业。
(3) 履行施工安全事故报告义务。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要求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确保资金投入。
(3)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并专项核算。
2)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原则
(1) 筹措有章。
(2) 支出有据。
(3) 管理有序。
(4) 监督有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总包单位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将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退回建设单位。【会有结余吗?】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①矿山工程3.5%;②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③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④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⑤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出现赤字(即当年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加上年初结余小于年度实际支出) 的,应当于年末补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按规定标准连续两年补提安全生产费用的,可以按照最近一年补提数提高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企业职工薪酬、福利不得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企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教育培训目的、对象和管理要求
对象: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型)。
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协助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型】。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 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施工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施工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 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2)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333)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① 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③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A证、B证、C证)
⑤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⑥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⑦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 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⑧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 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⑨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⑩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⑿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住建部——全国性企业证书颁发、指导;
省厅——本省企业证书颁发;
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
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5.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范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在期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复审须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总要求
(1)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
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提交对拟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控和应急预案。施工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开展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应遵循动态控制的原则。
(1) 辨识施工现场危险源并及时更新。
(2) 坚持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3)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
(4)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 对存在重大危险的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领。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6) 对从事重大危险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7) 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8)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 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7.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绝缘) 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 口罩等。
(1)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 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2)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 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4) 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头部防护安全帽》GB2811—2019、《坠落防护安全带》GB6095—2021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5)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6) 企业应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7) 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8) 企业应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9)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施工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10)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项目部每天应实行安全巡查。
(2)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3) 施工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4) 施工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和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9.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定期安全生产例会(月、周)
2)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
(2) 安全生产专题会。
(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
(4) 安全生产现场会。
3) 班前会议
4) 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10.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施工企业是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实施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法合规;
(2) 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有效投入;
(4)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组织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同时到位(“三同时”制度) ;
(7)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疏散通道;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9)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0)落实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工艺和设备应符合标准,满足安全要求;
(12)严格管理危险源;
(13) 履行向从业人员告知和教育、督促义务;
(14) 按规定配置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
(15) 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16) 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17)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施工安全管理常见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制常见缺陷: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经审核及责任人签字确认;
③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④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⑤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⑥未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⑦未按考核制度对责任人员定期考核。
(2)安全生产投入常见缺陷:
①未制定项目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②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③未按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3)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常见缺陷:
①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②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③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常见缺陷: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③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计算书;
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⑤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⑥未按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5)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常见缺陷:
①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②未进 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③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④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
⑤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6)安全教育及培训常见缺陷:
①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②施工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③现场施工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④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
⑤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常见缺陷:
①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
② 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④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
⑤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管理。
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 项目经理应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到岗带班指挥生产
•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并应落实总承包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要求
• 安全文化的根本目标是人的安全,最基本内涵就是人的安全意识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
4.本质安全化管理
1)本质安全化系统构成本质安全化,狭义上讲是指机器、设备和工艺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能。
对于施工安全而言,本质安全是指施工活动使用的机器、设备以及施工工艺和工程产品本身具有的安全性能。本质安全的理念是从工艺源头上永久地消除风险,而不是仅仅靠控制系统、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的使用来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更加侧重规划设计阶段—预防)
本质安全是绝对安全的理想状态,实际运行中很难做到
2)本质安全化控制措施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法合规;
(2) 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有效投入;
(4)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组织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同时到位(“三同时”制度) ;
(7)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疏散通道;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9)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0)落实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工艺和设备应符合标准,满足安全要求;
(12)严格管理危险源;
(13) 履行向从业人员告知和教育、督促义务;
(14) 按规定配置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
(15) 落实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
(16) 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17)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施工安全管理常见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制常见缺陷: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经审核及责任人签字确认;
③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④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⑤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⑥未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⑦未按考核制度对责任人员定期考核。
(2)安全生产投入常见缺陷:
①未制定项目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②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③未按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3)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常见缺陷:
①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②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③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常见缺陷: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③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计算书;
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⑤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⑥未按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5)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常见缺陷:
①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②未进 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③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
④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
⑤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6)安全教育及培训常见缺陷:
①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②施工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③现场施工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
④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内容;
⑤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
(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常见缺陷:
①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
② 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④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
⑤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 项目经理应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到岗带班指挥生产
•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并应落实总承包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要求
• 安全文化的根本目标是人的安全,最基本内涵就是人的安全意识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
4.本质安全化管理
1)本质安全化系统构成本质安全化,狭义上讲是指机器、设备和工艺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能。
对于施工安全而言,本质安全是指施工活动使用的机器、设备以及施工工艺和工程产品本身具有的安全性能。本质安全的理念是从工艺源头上永久地消除风险,而不是仅仅靠控制系统、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的使用来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更加侧重规划设计阶段—预防)
本质安全是绝对安全的理想状态,实际运行中很难做到
2)本质安全化控制措施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要求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确保资金投入。
(3)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 中列支并专项核算。
2)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原则
(1) 筹措有章。
(2) 支出有据。
(3) 管理有序。
(4) 监督有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应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竞标时不得删减。
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总包单位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将至少5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退回建设单位。【会有结余吗?】
4)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企业职工薪酬、福利不得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企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应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教育培训目的、对象和管理要求对象: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型)。
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协助企业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型】。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 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施工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施工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 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2)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333)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① 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③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A证、B证、C证)
⑤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⑥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⑦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 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⑧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 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⑨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⑩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⑿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住建部——全国性企业证书颁发、指导;
省厅——本省企业证书颁发;
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
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 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范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在期满前60日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复审须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总要求
(1)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
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提交对拟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控和应急预案。施工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开展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应遵循动态控制的原则。
7.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绝缘) 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 口罩等。
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项目部每天应实行安全巡查。
(2)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
(3) 施工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4) 施工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和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9.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定期安全生产例会(月、周)
2)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
(2) 安全生产专题会。
(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
(4) 安全生产现场会。
3) 班前会议
4) 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