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各方主体绿色施工具体职责
1)建设单位绿色施工职责
(1) 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2) 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设计文件、产品要求等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应建立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
2) 设计单位绿色施工职责
(1)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程的绿色设计。
(2)应协助、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有关设计工作。
3) 工程监理单位绿色施工职责
(1) 应对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 应审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在实施过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 施工单位绿色施工职责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
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绿色建造需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的建造全过程,充分体现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总体特征。
1.绿色策划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立项阶段组织编制项目绿色策划方案,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应遵照执行。
2.绿色设计
绿色设计应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饰装修、景观园林等专业设计,统筹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实现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
绿色设计应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不应降低工程绿色性能,重大变更应组织专家对其是否影响工程绿色性能进行论证。
应按照“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的原则,优化功能空间布局,充分发掘场地空间、建筑本体与设备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
应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对施工期间及建筑竣工后的场地雨水进行有效统筹控制,溢流排放应与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衔接。
1. 绿色施工管理措施
1)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内容包括:四节一环保。
2)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3) 设备材料管理
4) 用能用水管理
5) 排放和减量化管理如每万平方米住宅建筑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t。(文明施工处的要求是300,注意不同。)
6) 环境监测管理
2.绿色施工技术措施
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 结构材料利用。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2)围护材料利用。
(3)装饰装修材料利用。采用非木质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质板材;木制品及木装饰用料、玻璃等各类板材等宜在工厂采购或定制。
(4)周转材料利用。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
(5)节材措施。鼓励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宜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标识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节能与能源利用
(3)施工用电及照明节能。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施工现场宜错峰用电。
4)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环境保护
(1)扬尘控制。
施工现场宜搭设封闭式垃圾站。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噪声与振动控制
昼间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70dB(A),夜间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55dB(A)。同时,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水污染控制
(5)土壤保护
(6)垃圾回收利用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