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外国大规片)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包括:
(1)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2)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3)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4)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5)其他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外国大规片)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其他公用业项目
科教文卫体,水电供热气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外国大规片)
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m2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外国大规片)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外国大规片)
(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能源】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邮电】
④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水利】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没有规模大小限制)
【小结】强制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
1.项目资本金制度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这里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项目资本金属于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而言,项目资本金可视为项目法人进行债务融资的信用基础。
1)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评估)。
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外,以以业产权、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太虚了 ,防风险]
2)项目资本金比例
国务院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和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目前,各类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见表1.1-1。期,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点
[鼓励项目资本金少一点,不鼓励的项目资本金多一点]
2.项目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重点]
1.一般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程
1)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首要环节,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1)工程勘察
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工程勘察 是指为满足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 I等需要,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状况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的活动。
①工程测量。研究工程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特征及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状况,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空间数据。
②岩土地质勘察。研究岩士滑移、活动断裂、地震液化、 地面侵蚀、岩溶場陷及各种复杂地基士等各种对工程建设有直接影响的岩土地质问题,以及由于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地
质问题(如地下采空場陷、边坡挖填失稳、地面沉降等) , 提出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技术参数,并对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评价。
③水文地质勘察。
研究河流或其他水体的水文要素变化和分布规律,预估未来径流情势,以及地下水资源的补给、排泄规律等,为工程设计提供水文依据。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是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也是协调工程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环节。
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I图设计两个阶段,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2)建设准备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网络、交通道路等接通工作;
(3)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4)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5)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
上述建设准备工作主要应由建设单位完成。对于有些工程的施工场地平整,施I用水、电、通信网络、交通道路等接通工作,可纳入工程施工台同交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图纸的准备也将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
3)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经批准开工建设获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即可进入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办理]
[重点]
工程开工时间是指该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时间就是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正式开始进行坑肛程的时间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 既有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I不能算作正式开工。
分期建设的工程分别以各期工程开I的时间作为开工时间,如二期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时间。
工程施工活动应按照I程设计要求、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工期、质量、成本、 安全、绿色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
4)产备
对于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即生产性项目)而言,生产准备是工程项目交付投产前由建设单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生产准备是衔接建设与生产的桥梁,是工程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需要适时组成专门机构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投产。
内容:①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生产管理制度;②招聘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工作;③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气等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制造或订货等。
5)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全部建完后,达到工程竣I验收条件时,便可组织工程竣I验收。工程竣I验收是I程建设实施阶段最后一个环节, 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不同专业类别的工程竣工验收有
着不同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工程竣I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运作流程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的项目实施方式。
PPP项目运作中的‘两评一案是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实施方案。
1.基于不同承包范围的承包模式
1)设计-招标-建造(DBB) 模式
DBB是一种较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即建设单位分别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分别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完成。
DBB模式主要体现的是专业化分工,我国大部分工程项目都采用这种模式。
(1) DBB合同结构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是一家施工单位,也可以联合体。
②建设单位可将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也可以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平行分包给若干施工承包单位。
2)工程总包模式
常见的两种代表性模式:
①DB(设计-建造);②EPC(设计一采购一施工)
※注意:工程总包≠施工总包
2.纡不同承包关系的承包模式
1)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建设单位发包给多家施工单位承包。建设单位需要与多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各施工单位施I合同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相互无合同关系。
2)联合体承包模式(强强联合"合伙”)
当工程规模大或技术复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有困难时,可由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起来形成联合体来承揽施工任务,以发挥各施工单位的特长和优势。
3)合作体承包模式(你是你,我是我,咱们“合作”)
当工程项目包含专业工程类别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时,一家施工单位无力实行施工总承包,而建设单位又希望承包方有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时,就可能产生几家单位自愿成立一个合作体,然后以合作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意向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施工单位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作体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施工任务。
3. CM模式与Partnering模式
1) CM模式
C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模式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 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2) Partnering模式
Partnering模式的主要特征如下:
(1)出于自愿。
(2)高层管理者参与。
(3) 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并不改变参与各方在有关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信息开放性。
Partnering模式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 它通常需要与工程项目其他组织模式中的某-种结合使用, 如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CM承包模式等。
1.1.4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迥、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管理=三控三管一协调
1.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
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相关的工作
1)施工准备及开工报审
(1)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及人员受检。
(4)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5)报审分包单位资格。
(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施工过程中的报审报验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2)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内容包括:①編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查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太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深地高]
(3)“四新” 质量报审。
(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报审。
(5)试验室报审。
(6)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报验。
(7)工程报验。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其质量,并对质量 合格的签署验收意见。
(8)提出工程计量及付款申请。
(9)提出工程变更或索赔。
3)工程暂停情形
工程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总监理工程师将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4)竣工报验及结算申请
(1)竣工报验。单位工程完工并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且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2)竣工结算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将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实践中,政府监管部门通常会委托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县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工程质量监督内容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主体。
2.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1)审核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图】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单位】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2)组织安排工程质量监督准备工作
(1)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确定质量监督负责人。
(2)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转发各参建单位。
(3)召开首次监督会议,明确相关职责。
(4)检查各方主体行为,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包括:①审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及审批手续;③核查工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资格;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3)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
(1)制定年度、季度检查计划。
(2)实施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式
建工程质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实行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与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项目资本金制度
从1996年开始,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该通知的规定执行。
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这里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项目资本金属于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而言,项目资本金可视为项目法人进行债务融资的信用基础。
1、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评估)。
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外,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太虚了,防风险】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政府提供的】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本市场上筹措的资金。【市场化筹集来的】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个人自掏腰包】
2、项目资本金比例
国务院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和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目前,各类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见表1.1-1。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鼓励项目资本金少一点,不鼓励的项目资本金多一点】
表1.1-1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国家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
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1)存在本息回购承诺、兜底保障等收益附加条件;
(2)当期债务性资金偿还前,可以分红或取的收益;
(3)在清算时受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务性资金。
考点:项目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重点】
考点:一般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1、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首要环节,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1)工程勘察
为了满足设计需要。工程勘察是指为满足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等需要,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状况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的活动。
①工程测量。研究工程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特征及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状况,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可靠的空间数据。
②岩土地质勘察。研究岩土滑移、活动断裂、地震液化、地面侵蚀、岩溶塌陷及各种复杂地基土等各种对工程建设有直接影响的岩土地质问题,以及由于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如地下采空塌陷、边坡挖填失稳、地面沉降等),提出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技术参数,并对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评价。
③水文地质勘察。
研究河流或其他水体的水文要素变化和分布规律,预估未来径流情势,以及地下水资源的补给、排泄规律等,为工程设计提供水文依据。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是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也是协调工程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环节。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建设准备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网络、交通道路等接通工作;
(3)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4)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5)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
上述建设准备工作主要应由建设单位完成。对于有些工程的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用水、电、通信网络、交通道路等接通工作,可纳入工程施工合同交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图纸的准备也将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
3、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经批准开工建设获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即可进入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办理】
【重点】
工程开工时间是指该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时间就是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正式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时间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既有建筑物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不能算作正式开工。分期建设的工程分别以各期工程开工的时间作为开工时间,如二期工程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时间。
工程施工活动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绿色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
4、生产准备
对于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即生产性项目)而言,生产准备是工程项目交付投产前由建设单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生产准备是衔接建设与生产的桥梁,是工程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建设单位需要适时组成专门机构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投产。
内容:①组建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生产管理制度;②招聘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工作;③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气等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制造或订货等。
5、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和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全部建完后,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便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最后一个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不同专业类别的工程竣工验收有着不同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缺陷责任期。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缺陷承担责任。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修复,修复和查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缺陷责任期届满时,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承包单位返还工程施工过程中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时,工程承包单位未履行缺陷责任的,建设单位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部分所需金额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履行缺陷责任为止。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流程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的项目实施方式。
PPP 项目运作中的"两评一案"是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实施方案。
1)物有所值评价
物有所值(VFM. Value for Money)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 ppp 模式代替政府传统的投资运营方式。
2)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内市县财政部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严守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且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PPP项目财政文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
3)实施方案
由于PPP项目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专业性较强,实施周期长,为保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有必要针对 PPP项目拟定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内容逐步推进PPP项目的实施。
1、设计——招标——建造(DBB)模式
DBB是一种较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即建设单位分别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分别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完成。DBB模式主要体现的是专业化分工,我国大部分工程项目都采用这种模式。
(1)DBB合同结构
①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是一家施工单位,也可以联合体。
②建设单位可将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也可以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平行分包给若干施工承包单位。
(2)优点
①责权利分配明确;
②建设单位直接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指令易贯彻执行。
③各平行承包单位前后工作衔接,构成质量制约,有助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④该模式应用广泛、历史长,方法较成熟,工程参建各方对有关程序都比较熟悉
(3)不足
①依次进行,建设周期长。【绝对时长累加】
②施工单位无法参与工程设计,设计与施工协调困难,容易产生设计变更,可能使建设单位利益受损。【各自干】
③责任主体较多,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建设单位将分别面对不同参与方,容易出现互相推诿,协调工作量大。
2、工程总包模式
常见的两种代表性模式:
① DB(设计 — 建造); ②EPC(设计一采购—施工)
※注意:工程总包 ≠ 施工总包
(1)合同结构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负责整个工程建设实施,可以发挥其自身优势完成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的全部或一部分,也可以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来完成相关工作。
国际上,还可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即:业主将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与施工组织管理的工程管理公司,该公司自己既没有设计力量,也没有施工队伍,而是将其所承接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全部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公司则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优点
①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设计和施工任务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使工程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沟通问题得到极大改善。此外,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够在全部设计完成之前便可开始其他工作,如:材料设备采购及某些可以与 设计工作并行的施工等。这样,可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工期。
②便于建设单位提前确定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之间通常签订总价合同,这样使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初期就确定工程总造价,便于控制工程总造价。此外,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总体控制,因而有利于减少工程变更,将工程造价控 制在预算范围内。
③使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化。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减少了工程实施过程中争议和索赔的发生。同时,工程设计与施工责任主体的一体化,能够激励工程总承包单位更加注意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无处甩锅】
④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负担。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工程参建方减少,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量也大大减少。
(3)不足
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综合素质均提出更高要求。
①道德风险高。
②建设单位前期工作量大。
③工程总承包单位报价高。
1、平行承包模式
平行承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标段,分别建设单位发包给多家施工单位承包。建设单位需要与多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各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相互间无合同关系。
平行承包模式有以下特点:
(1)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由于合同内容比较简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有利于不具备总承包能力的中小承包商参与竞建设单位可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小项目】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整个工程经分解后分别发包给各施工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都能较好地实现其质量要求。如主体工程与装修工程分别由两家施工单位承包,当主体工程不合格时,装修单位不会同意在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这种他控制比自控更有约束力。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由于工程施工任务经分解后平行发包,在工艺技术及场地允许的条件下,多个标段任务并行实施可缩短整个工程项目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由于合同数量多,使工程项目系统中合同界面(结合部)数量增加,要求建设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由于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使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增加。
(6)与总承包模式相比,平行承包模式不利于发挥那些技术水平高、综合管理能力强的总承包商综合优势。
2、联合体承包模式(强强联合“合伙”)
当工程规模大或技术复杂,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有困难时,可由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起来形成联合体来承揽施工任务,以发挥各施工单位的特长和优势。
联合体通常由一家或几家单位发起,经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签署联合体协议,建立联合体组织机构,产生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1)建设单位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而且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工期控制。
(2)可以集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优势,克服一家单位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有利于增强竞争能力,同时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合体神功
3、合作体承包模式(你是你,我是我,咱们“合作”)
当工程项目包含专业工程类别多、数量大,或专业配套需要时,一家施工单位无力实行施工总承包,而建设单位又希望承包方有一个统一的协调组织时,就可能产生几家单位自愿成立一个合作体,然后以合作体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意向合同(也称基本合同)。达成协议后,各施工单位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作体统一计划、指挥和协调下完成施工任务。
(1)建设单位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2)各施工单位之间有合作愿望,但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1、CM 模式
(1)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 CM单位以承包单位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① 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即在工程设计尚未结束之前,当工程某些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时,就开始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
②CM单位有代理型(Agency)和非代理型(Non-Agency)两种。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建设单位直接签订。而非代理型的CM 单位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CM模式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价值
CM模式特别适用于那些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迫的大型复杂工程。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采用C模式时的合同价更具合理性。施工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而是有一部分完整施工图纸,就分包一部分,将施工合同总价化整为零。而且每次分包都通过招标展开竞争,每个分包合同价格都通过谈判进行详细讨论,从而使各个分包合同价格汇总后形成的合同总价更具合理性。
②CM单位不赚取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③应用价值工程方法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CM承包模式不同于普通承包模式的“按图施工”,CM单位早在工程设计阶段就可凭借其在施工成本控制方面的实践经验,应用价值工程方法对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进一步挖掘节省工程投资的可能性。此外,由于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早期结合,使得设计变更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减少,从而减 少分包单位因设计变更而提出的索赔。
④GMP可大大减少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当采用非代理型CM模式时,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他必须承担GMP的风险。
如果实际工程费用超过GMP(注:保证最高价合同),超出部分将由CM单位承担。由此可见,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将大大减少。
2、Partnering模式
Partnering 模式的主要特征如下:
(1)出于自愿。
(2)高层管理者参与。
(3)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并不改变参与各方在有关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信息开放性。
Partnering模式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它通常需要与工程项目 其他组织模式中的某一种结合使用,如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CM承包模式等。
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全局性的】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5)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6)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行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9)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1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13)
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但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工程检査、材料的见证取样、有关数据复核等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施工准备及开工报审
(1)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及人员受检。
(4)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5)报审分包单位资格。
(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施工过程中的报审报验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2)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内容包括:①编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査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要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深地高】
(3)“四新”质量报审。
(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报审。
(5)试验室报审。
(6)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报验。
(7)工程报验。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其质量,并对质量合格的签署验收意见。
(8)提出工程计量及付款申请。
(9)提出工程变更或索赔。
3、工程暂停情形
工程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将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4、竣工报验及结算申请
(1)竣工报验。单位工程完工并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2)竣工结算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将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