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技术要求
1) 防护栏杆
(1)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
2) 操作平台
3) 防护棚与警示标志
(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
(2) 内(外)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 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3) 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4)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5)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6) 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7) 配电箱应有单独的工作防护棚,禁止非操作人员出入。
4) 施工安全网
(1) 施工安全网的选用。
(2) 施工安全网的搭设
5) 安全带
6) 安全帽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对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范围: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包括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 验收要求。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程序
(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会后,应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自行修改完善) 、修改后通过(修改内容须告知专家)或者不通过的(重新组织论证)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3)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临边、洞口 坑、沟、槽、操作平台等部位 攀登、悬空、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人的坠落易造成坠落伤害, 物的坠落易造成物体打击,应针对不同部位和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 临边作业防坠落措施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三宝、四口、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2) 洞口作业防坠落措施。
①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②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③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④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 攀登作业防坠落措施
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③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4) 悬空作业防坠落措施悬空作业安全设备、设施本身应满足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①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吊篮、平台、脚手板及索具等应经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才可使用;
②搭设脚手架进行操作时,脚手架应牢固,外侧应设安全网;
③ 悬空作业(安装拆除模板、吊装等) ,施工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④ 悬空作业的立足处的设置应牢固,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和设施,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⑤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 交叉作业
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交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并保证措施有效:
①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高空作业坠落半径应按规范要求确定。安全防护棚和警戒隔离区范围的设置应视上层作业高度确定,并应大于坠落半径。
②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应设置警戒隔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
2) 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物体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物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槽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性技术措施包括防落物措施、防飞溅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3) 防坍塌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 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 倒塌等。倾覆是指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滑模、接料平台、移动操作台等机械设备在安拆、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
4) 防机械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械伤害预防(不包含机械本体安全技术可靠性) 铁律归纳为“十二条”。
“四必有”: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四不修”:带电不修、带压不修、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
“四停用”: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
5) 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防触电技术措施
① 按规范设置配供电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系统,现场用电必须使用便桥标准闸箱,执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不允许混接。现场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照明要和动力照明分开,现场移动式灯具采用便桥防水灯具,设备外皮做好保护接地,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生活区民工住宿达不到标准的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在整改过程中必须两人进行,应关闭上级开关方可作业,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现场不得带电作业并做好记录等。
②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遭受触电危险,而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与接地体之间所作的良好的连接。采用保护接地,仅能减轻触电的危险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人身安全。
③ 保护接零。为防止人身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④ 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 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接地。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⑤ 装设漏电保护器。
(2) 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技术要求
1) 防护栏杆
(1)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
2) 操作平台
(1) 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2) 架体结构应采用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脚手架标准的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材质和承载力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
(3) 操作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4) 应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5) 操作平台使用中应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应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防护棚与警示标志
(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
坠落半径(R) 分别为:
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2) 内(外)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 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3) 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4)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
(5)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 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7) 配电箱应有单独的工作防护棚,禁止非操作人员出入。
4) 施工安全网
(1) 施工安全网的选用。
②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目。
③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 施工安全网的搭设
①安全网搭设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
②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③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5) 安全带
安全带可分为围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和坠落悬挂式安全带。
性能要求如下:
(1) 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2) 模拟坠落时,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3) 安全带冲击作用力峰值应小于或等于6kN。
(4) 安全带应标明伸展长度,且伸展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永久标识中明示的数值。
(5)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6)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7)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8) 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安全带还应满足附加性能要求,这些性能包括:救援性能、阻燃性能、防静电性能、耐化学品性能、安全带金属零部件耐腐蚀性能等。
6) 安全帽
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颊带和后箍组成。帽壳呈半球形,坚固、光滑并有一定弹性,打击物的冲击和穿刺动能主要由帽壳承受。帽壳和帽衬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可缓冲、分散瞬时冲击力,从而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
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的要求包括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耐温性能等。
(2)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重点】
①施工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②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员、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等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③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④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是必须】
⑤ 应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班组和/或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班组进行书面交底;
⑥ 应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并归档。
(3)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①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② 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③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④ 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⑤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⑥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临边、洞口 坑、沟、槽、操作平台等部位 攀登、悬空、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
人的坠落易造成坠落伤害, 物的坠落易造成物体打击,应针对不同部位和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 临边作业防坠落措施
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三宝、四口、五临边:
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2) 洞口作业防坠落措施。
(3) 攀登作业防坠落措施
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③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4) 悬空作业防坠落措施
(5) 交叉作业
2) 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物体
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物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槽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性技术措施包括防落物措施、防飞溅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3) 防坍塌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 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 倒塌等。
倾覆是指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滑模、接料平台、移动操作台等机械设备在安拆、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
4) 防机械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机械伤害预防(不包含机械本体安全技术可靠性) 铁律归纳为“十二条”。
5) 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防触电技术措施
(2) 防火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