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准仪
水准仪主要由望远镜、水准器、基座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水准仪有 DS05、 DS1、 DS3、 DS10 等几种不同精度的仪器。S05 型和 S1 型水准仪称为精密水准仪,用于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及其他精密水准测量; S3 型水准仪称为普通水准仪,用于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及一般工程水准测量。
水准仪的主要功能是测量两点间的高差,它不能直接测量待定点的高程,但可由控制点的已知高程来推算测点的高程;另外,利用视距测量原理,它还可以测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但精度不高。
2.经纬仪
经纬仪由照准部、水平度盘、基座三部分组成。
经纬仪有 DJ07、 DJ1、 DJ2、 DJ6 等几种不同精度的仪器。 J07、J1 和 J2 型经纬仪属于精密经纬仪, J6 型经纬仪属于普通经纬仪。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还是 J2 和 J6 型光学经纬仪。
经纬仪的主要功能是测量两个方向之间的水平夹角;其次,它还可以测量竖直角;借助水准尺,利用视距测量原理,它还可以测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和高差。
3.全站仪
全站仪由电子经纬仪、光电测距仪、数据记录装置组成。
全站仪几乎是在同一瞬间内得到平距、高差、点的坐标、高程。
全站仪一般用于大型工程的场地坐标测设及复杂工程的定位和细部测设。
1.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
施工测量现场主要工作有:长度的测设、角度的测设、建筑物细部点的平面位置的测设、建筑物细部点高程位置的测设及倾斜线的测设等。测角、测距和测高差是测量的基本工作。
平面控制测量必须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组织实施原则,以避免放样误差的积累。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以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控制点为基础,测设建筑物的主轴线,根据主轴线再进行建筑物的细部放样。
2.施工测量方法
1)建筑物细部点平面位置的测设
(1)直角坐标法。当建筑场地的施工控制网为方格网或轴线形式时,采用直角坐标法放线最为方便。
(2)极坐标法。极坐标法适用于测设点靠近控制点,便于量距的地方。
(3)角度前方交会法。角度前方交会法,适用于不便量距或测设点远离控制点的地方。对于一般小型建筑物或管线的定位,亦可采用此法。
(4)距离交会法。用距离交会法来测定点位,不需要使用仪器,但精度较低。
(5)方向线交会法
2)地面上点的高程测设
b=HA+a-HB
HA-已知高程;HB-待测点高程;a-后视读数;b-前视读数。
4.建筑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
1)在施工期间应对以下对象进行变形监测:
(1)安全设计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长大跨度或体形狭长的工程结构。
(4)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5)工程设计或施工要求监测的其他对象。
2)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五级
3)在基础施工期间,相邻地基的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1次。混凝土底板浇筑完成10d以后,可2~3d观测1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成和水位恢复(停止沉降观测)。
4)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有:在基础完工后和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施工中若暂时停工,停工时及重新开时要各测 1 次,停工期间每隔 2~3 月测 1 次。
5)基坑变形观测分为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基坑回弹观测。监测点布置要求有:详见教材或讲义。
1.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
施工测量现场主要工作有:长度的测设、角度的测设、建筑物细部点的平面位置的测设、建筑物细部点高程位置的测设及倾斜线的测设等。测角、测距和测高差是测量的基本工作。
平面控制测量必须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组织实施原则,以避免放样误差的积累。大中型的施工项目,应先建立场区控制网,再分别建立建筑物施工控制网,以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控制点为基础,测设建筑物的主轴线,根据主轴线再进行建筑物的细部放样。
2.施工测量方法
1)建筑物细部点平面位置的测设
(1)直角坐标法。当建筑场地的施工控制网为方格网或轴线形式时,采用直角坐标法放线最为方便。
(2)极坐标法。极坐标法适用于测设点靠近控制点,便于量距的地方。
(3)角度前方交会法。角度前方交会法,适用于不便量距或测设点远离控制点的地方。对于一般小型建筑物或管线的定位,亦可采用此法。
(4)距离交会法。用距离交会法来测定点位,不需要使用仪器,但精度较低。
(5)方向线交会法
2)地面上点的高程测设
b=HA+a-HB
HA-已知高程;HB-待测点高程;a-后视读数;b-前视读数。
3.建筑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
1)在施工期间应对以下对象进行变形监测:
(1)安全设计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长大跨度或体形狭长的工程结构。
(4)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5)工程设计或施工要求监测的其他对象。
2)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五级
3)在基础施工期间,相邻地基的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1次。混凝土底板浇筑完成10d以后,可2~3d观测1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成和水位恢复(停止沉降观测)。
4)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有:在基础完工后和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施工中若暂时停工,停工时及重新开时要各测 1 次,停工期间每隔 2~3 月测 1 次。
5)基坑变形观测分为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基坑回弹观测。监测点布置要求有:详见教材或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