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除了应满足相关的建筑标准、规范等要求之外,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满足建筑物功能要求,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活动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是建筑设计首要任务。
2)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是有效控制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
3)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能为建筑物安全、有效地建造和使用提供基本保证。
4)考虑建筑美观要求
5)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按建筑物的用途分类
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以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为人们大量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根据具体使用功能的不同,它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①居住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分为住宅类居住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如宿舍、民政建筑)。
②公共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等。
(2)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3)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一2019,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应符合防火规范)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m,为高层民用建筑。
③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总结】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民用建筑根据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三、建筑物高度的计算。
(1)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应按至其屋面檐口顶点的高度计算。
(2)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檐口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或坡屋面最低点的高度计算,屋脊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脊的高度计算。(需要计算两个高度)
(3)当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屋面形式或多个室外设计地坪时,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需要计算至建筑物最高点的情形:
1)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2)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区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其他一般建筑,屋顶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的辅助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
(5)建筑的室内净高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空间净高的最低要求,地下室、局部夹层、公共走道、建筑避难区、架空层等有人员正常活动场所最低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0m。
四、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可以分为大量性建筑和大型性建筑。
(1)大量性建筑是指量大面广,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如住宅、学校、商店、医院等。【很常见】
(2)大型性建筑是指规模宏大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大型火车站和航空港、大型展览馆。【规模大】
五、建筑物的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设备体系组成。
1) 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上部结构是指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地下结构指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建筑物外围】
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围护出内部空间,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也起到隔声的作用,从而保证使用人群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门是连接内外的通道,窗户可以透光、通气和开放视野,内墙将建筑物内部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3)设备体系
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其中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弱电系统两部分:
强电系统指供电、照明等;
弱电系统指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1、建筑设计程序
建筑设计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
一般在投资决策之后,由咨询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经过与业主协商认可后提出具体开展建设的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其内容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有所变化,是对项目的总体布局、主要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土建工程量及费用估算的考量,其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有关专业计算书等。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任务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详细的施工图纸,明确部分工程详图、零部件结构明细表、验收标准及方法、施工图预算等。其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各专业计算书等。
4)专项设计【了解】
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
专项设计工程有: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基坑工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照明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2、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除了应满足相关的建筑标准、规范等要求之外,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满足建筑物功能要求,为人们生产和生活活动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是建筑设计首要任务。
2)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是有效控制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
3)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能为建筑物安全、有效地建造和使用提供基本保证。
4)考虑建筑美观要求
5)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考点: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室内光环境
1、采光设计时,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可采取的措施:【了解】
(1)作业区应减少或避免直射阳光;
(2)工作人员的视觉背景不宜为窗口;
(3)可采用室内外遮挡设施:
(4)窗结构的内表面或窗周围的内墙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2、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以下有效的节能措施:【了解】
(1)大跨度或大进深的建筑宜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采光;
(2)在地下空间,无外窗及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导光管采光系统:
(3)侧面采光时,可加设反光板、棱镜玻璃或导光管系统,改善进深较大区域的采光。
考点: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室内声环境
1、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昼间和夜间所对应时间: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2、安静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4、在选择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应使分户墙两侧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
(2)宜使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背噪声源的一侧。
(3)对进深有较大变化的平面布置形式,应避免相邻户的窗口之间产生噪声干扰。
5、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6、主卧室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宜做隔声包覆处理。
室内热工环境
1、热工设计原则
建筑热工设计区划分为两级。一级区包括5个热工分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
(1)保温设计【了解】
①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平面和立面设计、门窗洞口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②建筑物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体形设计应减少外表面积,平、立面的凹凸不宜过多。
③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建筑不应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
④严寒地区建筑出入口应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
⑤外窗、透光幕墙、采光顶等透光外围护结构的面积不宜过大。
(2)防热设计【了解】
①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②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屋面宜采用绿化、涂刷隔热涂料、遮阳等隔热措施。
③建筑物的向阳面,东、西向外窗(透光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④房间天窗和采光顶应设置建筑遮阳,并宜采取通风和淋水降温措施。
⑤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其他夏季炎热的地区,一般房间宜设置电扇调风改善热环境。
2、围护结构隔热设计
(1)外墙隔热可采用的措施:
①采用浅色外饰面。
②采用通风墙、干挂通风幕墙等。
③设置封闭空气间层时,可在空气间层平行墙面的两个表面涂刷热反射涂料、贴热反射膜或铝箔。当采用单面热反射隔热措施时,热反射隔热层应设置在空气温度较高一侧。
④采用复合墙体构造时,墙体外侧宜采用轻质材料,内侧宜采用重质材料。
⑤采用墙面垂直绿化及淋水被动蒸发墙面等。
⑥提高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
⑦西向墙体可采用高蓄热材料与低热传导材料组合的复合墙体构造。
(2)屋面隔热可采用的措施【了解】
3、自然通风设计
(1)民用建筑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去除室内热量。
(2)建筑的平、立、剖面设计,空间组织和门窗洞口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
(3)受建筑平面布置的影响,室内无法形成流畅的通风路径时,宜设置辅助通风装置。
(4)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进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未设置通风系统的居住建筑,户型进深不应超过12m;
②公共建筑进深不宜超过40m,进深超过40m时应设置通风中庭或天井。
4、遮阳设计
(1)建筑门窗洞口的遮阳宜优先选用活动式建筑遮阳。
(2)当采用固定式建筑遮阳时,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东北、西北及北回归线以南地区的北向宜采用垂直遮阳;东南、西南朝向窗口宜采用组合遮阳;东、西朝向窗口宜采用挡板遮阳。
(3)建筑遮阳应与建筑立面、门窗洞口构造一体化设计。
室内空气质量
1、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A类要求。
2、Ⅱ类民用建筑宜采用放射性符合A类要求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每种材料的使用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1、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根据其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与市政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乙类: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与市政工程,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丙类:标准设防类;
丁类:适度设防类,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设防要求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2、砌体结构房屋。【提高整体性】
1)砌体房屋应当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多层砌体房屋楼、屋盖应符合下列规定:【提高整体性】
①楼板在墙上或梁上应有足够的支承长度,地震时不应跌落或拉脱。
②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应采取有效的拉结措施,保证楼、屋盖的整体性。
③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或屋架应与墙、柱或圈梁可靠连接。
④不得采用独立砖柱。
3)砌体结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该采用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8度、9度时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段。
②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
③楼梯栏板不应采用无筋砖砌体。
4)对于砌体抗震墙,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框架梁柱。
3、建筑消能减震措施要求
消能器(也称阻尼器)的选择应考虑结构类型、使用环境、结构控制参数等因素,根据结构在地震作用时预期的结构位移或内力控制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消能器。
1)消能器的抽样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能器的抽样应由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2)消能器的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2)消能器与支撑、连接件之间宜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销轴连接,也可采用焊接。
3)支撑及连接件一般采用钢构件,也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对支撑材料和施工有特殊规定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钢筋混凝土构件作为消能器的支撑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消能器与主体结构连接一般分为:支撑型、墙型、柱型、门架式和腋撑型等,设计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消能器的类型合理选择连接形式。
当消能器采用支撑型连接,可采用单斜支撑布置、“V”字形和人字形等布置,不宜采用“K”字形布置。
5)消能器与结构连接的构造要求
(1)预埋件的锚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当无法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锚固措施。
(2)剪力墙、支墩沿长度方向全截面箍筋应当加密,并配置网状钢筋。
6)消能部件的施工和验收要求:
(1)消能部件工程应作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施工和质量验收。
(2)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施工作业,宜划分为二个阶段:消能部件进场验收和消能部件安装防护。消能器进场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消能器检验报告:
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消能器检验的确认单。
(3)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
①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能器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定。
②消能减震结构的施工安装顺序制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了解】
a.划分结构的施工流水段。
b.确定结构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施工顺序,并编制总体施工安装顺序表。
c.确定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局部安装顺序,并编制安装顺序表。
③对于钢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平行安装法,平面上应从中部向四周开展,竖向应从下向上逐渐进行。
④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后装法进行。
4、建筑隔震措施要求
隔震层中隔震支座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且不宜低于50年。
隔震结构宜采用的隔震支座类型,包括天然橡胶支座、铅芯橡胶支座、高阻尼橡胶支座、弹性滑板支座、摩擦摆支座及其他隔震支座。(除此以外,还有球墨铸铁隔震支座、液体隔震支座等)
1)隔震层采用的隔震支座产品和阻尼装置应通过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除应满足相关的产品要求外,检验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6年。
2)隔震层中的隔震支座应在安装前进行出厂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应为100%;
(2)标准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50%;有不合格试件时,应100%检测;
(3)每项工程抽样总数不应少于20件,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4件,当产品少于4件时,应全部进行检验。
3)大跨屋盖建筑中的隔震支座宜采用隔震橡胶支座、摩擦摆隔震支座或弹性滑板支座。采用其他隔震支座时,应进行专门研究。(除此以外,还有球墨铸铁隔震支座、液体隔震支座等)
一、按建筑物的用途分类
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以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为人们大量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根据具体使用功能的不同,它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①居住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分为住宅类居住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如宿舍、民政建筑)。
②公共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等。
(2)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3)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一2019,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应符合防火规范)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m,为高层民用建筑。
③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总结】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民用建筑根据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三、建筑物高度的计算。
(1)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应按至其屋面檐口顶点的高度计算。
(2)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及屋脊高度,檐口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或坡屋面最低点的高度计算,屋脊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坪至屋脊的高度计算。(需要计算两个高度)
(3)当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屋面形式或多个室外设计地坪时,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需要计算至建筑物最高点的情形:
1)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2)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区内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其他一般建筑,屋顶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的辅助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
考点:建筑物的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设备体系组成。
1) 结构体系
结构体系,一般将其分为上部结构和地下结构:上部结构是指基础以上部分的建筑结构,包括墙、柱、梁、屋顶等;地下结构指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建筑物外围】
建筑物的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围护出内部空间,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也起到隔声的作用,从而保证使用人群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门是连接内外的通道,窗户可以透光、通气和开放视野,内墙将建筑物内部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3)设备体系
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水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其中供电系统分为强电系统、弱电系统两部分:
强电系统指供电、照明等;
弱电系统指通信、信息、探测、报警等。
1、建筑设计程序
建筑设计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
一般在投资决策之后,由咨询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经过与业主协商认可后提出具体开展建设的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总平面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项目的宏观设计,其内容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有所变化,是对项目的总体布局、主要工艺流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土建工程量及费用估算的考量,其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
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有关专业计算书等。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任务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详细的施工图纸,明确部分工程详图、零部件结构明细表、验收标准及方法、施工图预算等。其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各专业计算书等。
4)专项设计【了解】
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
专项设计工程有: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基坑工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照明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考点: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室内光环境
1、采光设计时,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可采取的措施:【了解】
(1)作业区应减少或避免直射阳光;
(2)工作人员的视觉背景不宜为窗口;
(3)可采用室内外遮挡设施:
(4)窗结构的内表面或窗周围的内墙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2、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以下有效的节能措施:【了解】
(1)大跨度或大进深的建筑宜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采光;
(2)在地下空间,无外窗及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导光管采光系统:
(3)侧面采光时,可加设反光板、棱镜玻璃或导光管系统,改善进深较大区域的采光。
考点:建筑室内物理环境技术要求——室内声环境
1、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昼间和夜间所对应时间: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2、安静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4、在选择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应使分户墙两侧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
(2)宜使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背噪声源的一侧。
(3)对进深有较大变化的平面布置形式,应避免相邻户的窗口之间产生噪声干扰。
5、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厅)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6、主卧室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宜做隔声包覆处理。
室内热工环境
1、热工设计原则
建筑热工设计区划分为两级。一级区包括5个热工分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
(1)保温设计【了解】
①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平面和立面设计、门窗洞口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②建筑物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体形设计应减少外表面积,平、立面的凹凸不宜过多。
③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建筑不应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
④严寒地区建筑出入口应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
⑤外窗、透光幕墙、采光顶等透光外围护结构的面积不宜过大。
(2)防热设计【了解】
①建筑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②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屋面宜采用绿化、涂刷隔热涂料、遮阳等隔热措施。
③建筑物的向阳面,东、西向外窗(透光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④房间天窗和采光顶应设置建筑遮阳,并宜采取通风和淋水降温措施。
⑤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其他夏季炎热的地区,一般房间宜设置电扇调风改善热环境。
2、围护结构隔热设计
(1)外墙隔热可采用的措施:
①采用浅色外饰面。
②采用通风墙、干挂通风幕墙等。
③设置封闭空气间层时,可在空气间层平行墙面的两个表面涂刷热反射涂料、贴热反射膜或铝箔。当采用单面热反射隔热措施时,热反射隔热层应设置在空气温度较高一侧。
④采用复合墙体构造时,墙体外侧宜采用轻质材料,内侧宜采用重质材料。
⑤采用墙面垂直绿化及淋水被动蒸发墙面等。
⑥提高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
⑦西向墙体可采用高蓄热材料与低热传导材料组合的复合墙体构造。
(2)屋面隔热可采用的措施【了解】
3、自然通风设计
(1)民用建筑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去除室内热量。
(2)建筑的平、立、剖面设计,空间组织和门窗洞口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
(3)受建筑平面布置的影响,室内无法形成流畅的通风路径时,宜设置辅助通风装置。
(4)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进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未设置通风系统的居住建筑,户型进深不应超过12m;
②公共建筑进深不宜超过40m,进深超过40m时应设置通风中庭或天井。
4、遮阳设计
(1)建筑门窗洞口的遮阳宜优先选用活动式建筑遮阳。
(2)当采用固定式建筑遮阳时,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东北、西北及北回归线以南地区的北向宜采用垂直遮阳;东南、西南朝向窗口宜采用组合遮阳;东、西朝向窗口宜采用挡板遮阳。
(3)建筑遮阳应与建筑立面、门窗洞口构造一体化设计。
室内空气质量
1、I类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A类要求。
2、Ⅱ类民用建筑宜采用放射性符合A类要求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当A类和B类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每种材料的使用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1、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根据其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与市政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乙类: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与市政工程,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丙类:标准设防类;
丁类:适度设防类,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设防要求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1、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根据其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与市政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乙类: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与市政工程,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丙类:标准设防类;
丁类:适度设防类,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设防要求的建筑与市政工程。
消能器(也称阻尼器)的选择应考虑结构类型、使用环境、结构控制参数等因素,根据结构在地震作用时预期的结构位移或内力控制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消能器。
1)消能器的抽样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能器的抽样应由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2)消能器的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2)消能器与支撑、连接件之间宜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销轴连接,也可采用焊接。
3)支撑及连接件一般采用钢构件,也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构件。对支撑材料和施工有特殊规定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钢筋混凝土构件作为消能器的支撑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消能器与主体结构连接一般分为:支撑型、墙型、柱型、门架式和腋撑型等,设计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消能器的类型合理选择连接形式。
当消能器采用支撑型连接,可采用单斜支撑布置、“V”字形和人字形等布置,不宜采用“K”字形布置。
5)消能器与结构连接的构造要求
(1)预埋件的锚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当无法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锚固措施。
(2)剪力墙、支墩沿长度方向全截面箍筋应当加密,并配置网状钢筋。
6)消能部件的施工和验收要求:
(1)消能部件工程应作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施工和质量验收。
(2)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施工作业,宜划分为二个阶段:消能部件进场验收和消能部件安装防护。消能器进场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消能器检验报告:
②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消能器检验的确认单。
(3)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
①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能器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定。
②消能减震结构的施工安装顺序制定,应符合下列规定:【了解】
a.划分结构的施工流水段。
b.确定结构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施工顺序,并编制总体施工安装顺序表。
c.确定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局部安装顺序,并编制安装顺序表。
③对于钢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平行安装法,平面上应从中部向四周开展,竖向应从下向上逐渐进行。
④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消能部件和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安装顺序宜采用后装法进行。
隔震层中隔震支座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且不宜低于50年。
隔震结构宜采用的隔震支座类型,包括天然橡胶支座、铅芯橡胶支座、高阻尼橡胶支座、弹性滑板支座、摩擦摆支座及其他隔震支座。(除此以外,还有球墨铸铁隔震支座、液体隔震支座等)
1)隔震层采用的隔震支座产品和阻尼装置应通过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除应满足相关的产品要求外,检验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6年。
2)隔震层中的隔震支座应在安装前进行出厂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应为100%;
(2)标准设防类建筑,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50%;有不合格试件时,应100%检测;
(3)每项工程抽样总数不应少于20件,每种规格产品抽样数量不应少于4件,当产品少于4件时,应全部进行检验。
3)大跨屋盖建筑中的隔震支座宜采用隔震橡胶支座、摩擦摆隔震支座或弹性滑板支座。采用其他隔震支座时,应进行专门研究。(除此以外,还有球墨铸铁隔震支座、液体隔震支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