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分类有以下两种
一、按建筑物的用途分类
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以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1)民用建筑。为人们大量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根据具体使用功能的不同,它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①居住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分为住宅类居住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如宿舍、民政建筑)。
②公共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等。
(2)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3)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二、按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分类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一2019,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应符合防火规范)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m,为高层民用建筑。
③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民用建筑根据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赵爱林老师2024年《建筑》精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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