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工程质量问题治理
(一)边坡塌方
(1)基坑(槽)开挖坡度不够,或通过不同土层时,没有根据土的特性分别放成不同坡度。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振动影响。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
(二)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2019】
(1)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
(2)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
(3)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
(三)泥浆护壁灌注桩坍孔
(1)泥浆比重不够,起不到可靠的护壁作用。
(2)孔内水头高度不够或孔内出现承压水,降低了静水压力。
(3)护筒埋置太浅,下端孔坍塌。
(4)在松散砂层中钻孔时,进尺速度太快或停在一处空转时间太长,转速太快。
(5)冲击(抓)锥或掏渣筒倾倒,撞击孔壁。
(6)用爆破处理,炸药量过大,造成很大震动。
一、项目质量计划编制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2)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对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二、项目质量计划编制要求【2019】
(1)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编制,经审批后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2)应高于且不低于通用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
(3)质量计划应体现全过程管理与控制的要求;
(4)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写,报企业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得到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实施;
(5)应实施动态管理。
(6)工程质量计划中应在下列部位和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
①影响施工质量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
②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
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部位和环节;
④隐蔽工程验收。
三、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和要求;
(4)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5)人材机的需求和配置;
(6)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进度计划措施;
(8)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9)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使用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变更设计接收和发放的有关记录;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项目试验员在现场取样后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主要材料复试内容及要求
(1)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2)水泥: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按袋装水泥每不超过2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检验。
(3)混凝土外加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4)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
(5)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及胶粘剂:甲醛含量。
(6)饰面板(砖):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及抗冻性能复验。
(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小砌块在厂内的养护龄期及其后停放期总时间必须确保不少于28d。
一、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过程
(1)材料的采购
(2)材料进场试验检验
(3)过程保管
(4)材料使用
二、材料试验检验
(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根据供料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和记录。质量验证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验证结果记录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备案。
(2)对于项目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项目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而业主采购的物资,项目的验证也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谁采购谁负责)【2017】
(1)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
(2)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1)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应包括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
(2)混凝土的实体检测:检测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方法有:破损法检测(钻芯取样)、非破损法检测(回弹)。
(1)屋面防水层完工后,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应≥24h),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方可进行防水层验收。
(2)厨房、厕浴间防水层完成后,应做24h蓄水试验,确认无渗漏时再做保护层和面层。设备与饰面层施工完后还应在其上继续做第二次24h蓄水试验,达到最终无渗漏和排水畅通为合格,方可进行正式验收。墙面间歇淋水试验应达到30min以上不渗漏。
(1)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一、技术与管理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二、材料与设备的管理
(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2)材料和设备进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人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节能保温材料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无上述要求时,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
三、节能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处理要点
(1)墙体或保温材料类型或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作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与基层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5)当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
(6)见证取样送检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7)严寒、 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作现场实体检验。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
(1)质量问题的实况资料;
(2)具有合法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采购合同等;
(3)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法律法规。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报告
(1)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2)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事故报告的规定(民报官1h,官报官2h)
1)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h。
(5)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偏低,不符合设计要求
(1)原材料的材质不符合标准。
(2)没有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配合比试验报告,或操作中未能严格按配合比进行规范操作。
(3)拌制混凝土时投料计量有误。
(3)搅拌、运输、浇筑、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混凝土表面缺陷
(1)现象:拆模后混凝土表面出现麻面、露筋、蜂窝、孔洞等。
(2)原因:
1)模板表面不光滑、安装质量差,接缝不严、漏浆,模板表面污染未清除。
2)木模板在混凝土入模之前没有充分湿润,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
3)钢筋保护层垫块厚度或放置间距、位置等不当。
4)局部配筋、铁件过密,阻碍混凝土下料或无法正常振捣。
5)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不好。
6)混凝土浇筑方法不当、不分层或分层过厚,布料顺序不合理等。
7)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导致混凝土离析。
8)漏振或振捣不实。
9)混凝土拆模过早。
(三)混凝土收缩裂缝【2013】
(1)原材料质量不合格。
(2)水泥或掺合料用量超出规范规定。
(3)水胶比、坍落度偏大,和易性差。
(4)浇筑振捣差,养护不及时或养护差。
(四)填充墙砌筑不当,与主体结构交接处裂缝【2019】
(1)现象:框架梁底、柱边出现裂缝。
(2)防治措施:
1)柱边(框架柱或构造柱)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 的2φ6 钢筋,且应在砌体内锚固长度不小于1000mm 的拉结筋。
2) 填充墙梁下口最后3 皮砖应在下部墙砌完14d 后砌筑。
3)如为空心砖外墙,里口用半砖斜砌墙;外口先立斗模,再浇筑不低于C10细石混凝士,终凝拆模后将多余的混凝土凿去。
4) 外窗下为空心砖墙时,若设计无要求,应将窗台改为不低于C10的细石混凝土,其长度大于窗边100mm ,并在细石混凝土内加2φ6 钢筋。
5)柱与填充墙接触处应设钢丝网片,防止该处粉刷裂缝。
(一)防水混凝土施工缝渗漏水
(1)现象
施工缝处混凝土松散,骨料集中,接搓明显,沿缝隙处渗漏水。
(2)原因分析
1)施工缝留的位置不当。
2)在支模和绑钢筋的过程中,掉入缝内的杂物没有及时清除。浇筑上层混凝土后,在新旧混凝土之间形成夹层。
3)在浇筑上层混凝土时未按规定处理施工缝,上、下层混凝土不能牢固粘结。
4) 钢筋过密,内外模板距离狭窄,混凝土浇捣困难,施士质量不易保证。
5)下料方法不当,骨料集中于施工缝处。
6)浇筑地面混凝土时,因工序衔接等原因造成新老接搓部位产生收缩裂缝。
(3)治理
1)根据渗漏、水压大小情况,采用促凝胶浆或氧凝灌浆堵漏。
2)不渗漏的施工缝,可沿缝剔成八字形凹槽,将松散石子剔除,刷洗干净,用水泥素浆打底,抹1:2.5 水泥砂浆找平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