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用途分类
长距离输气管道、城市燃气管道(分配管道、用户引入管、室内燃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车间燃气管道、炉前燃气管道)。
(二)根据敷设方式分类:
包括地下燃气管道(直埋敷设)、架空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燃气管道少用管沟敷设方式。
(三)根据输气压力分类
1.燃气管道按设计压力分为低压管道(<0.01MPa)、中压管道(中压B:>0.1 MPa且≤0.2 MPa,中压A:>0.2MPa且≤0.4 MPa)、次高压管道(次高压B:>0.4 MPa且≤0.8 MPa,次高压A:>0.8MPa且≤1.6 MPa)、高压管道(高压B:>1.6 MPa且≤2.5 MPa,高压A:>2.5MPa且≤4.0 MPa)。
2.高压、次高压和中压A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中压B和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或机械接口铸铁管。中、低压地下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烯管材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中压管道必须通过区域调压站、用户专用调压站才能给城市分配管网中的低压和中压管道供气,或给工厂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用户以及锅炉房供气。
高压B燃气管道构成大城市输配管网系统的外环网,是给大城市供气的主动脉。高压A输气管通常是贯穿省、地区或连接城市的长输管线。城市燃气管网系统中各级压力的干管,特别是中压以上压力较高的管道,应连成环网,初建时也可以是半环形或枝状管道,但应逐步构成环网。
4.城市、工厂区和居民点可由长距离输气管线供气,个别距离城市燃气管道较远的大型用户,经论证可自设调压站与长输管线连接。单个的居民用户不得与长输管线连接。
在确有充分必要的理由和安全措施可靠的情况下,并经有关上级批准之后,城市里采用高压燃气管道也是可以的,这样能降低管网的总造价或提高管道的输气能力。
(1)我国城市排水系统主要为截流式合流制、分流制或两者并存的混流制排水系统,新兴城市或城区多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
1、确定沟槽底部开挖宽度
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经验公式计算确定:
B=D0+2×(b1+b2+b3)
式中:B — 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0 — 管外径(mm);
b1 —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选取;
b2 — 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 — 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厚度(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表
注:①槽底须设排水沟时,b1应适当增加;
②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1宜取 800mm;
③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
2、确定沟槽边坡
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
3、沟槽开挖与支护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3)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4)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4、地基处理与安管
(1)地基处理
1)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4)柔性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搅拌桩等复合地基。
5)岩石地基局部超挖时,应将基底碎渣全部清理,回填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或回填粒径10~ 15mm的砂石并夯实。
6)非永冻土地区,管道不得铺设在冻结的地基上;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地基冻胀。
(2)安管
1)管节、管件下沟前,必须对管节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排除缺陷,以保证接口安装的密封性。
2)采用法兰和胶圈接口时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上、下游管道接装长度、中心位移偏差及管节接缝宽度和深度。
3)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20%,且不得大于2mm。
4) 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5)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内外防腐施工和施做阴极保护工程。
2、采用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系统安全规定
(1)起重设备必须经过起重荷载计算;
(2)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起重作业前应试吊,吊离地面100mm左右时,应检查重物捆扎情况和制动性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起吊时工作井内严禁站人,当吊运重物下井距作业面底部小于500mm时,操作人员方可近前工作;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工作井上、下作业时必须有联络信号。
(一)压力管道的水压试验
1、基本规定
1)分为预试验和主试验阶段(水压试验合格的管道方可通水投入运行)。
2)水压试验进行实际渗水量测定时,宜采用注水法进行。
3)管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管材时,宜按不同管材分别进行试验;不具备分别试验的条件必须组合试验,且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不同管材的管段中试验控制最严的标准进行试验。
4)管道的试验长度
除设计有要求外,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不宜大于1.0km;对于无法分段试验的管道,应由工程有关方面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5)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标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2、管道试验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后背及堵板的设计;进水管路、排气孔及排水孔的设计;加压设备、压力计的选择及安装的设计;排水疏导措施;升压分级的划分及观测制度的规定;试验管段的稳定措施和安全措施。
3、压力管道试验准备工作
1)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封闭,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2)试验管段不得用闸阀做堵板,不得含有消火栓、水锤消除器、安全阀等附件;
3)水压试验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
4)应做好水源引接、排水疏导等方案。
4、管道内注水与浸泡
1)应从下游缓慢注入,注入时在试验管段上游的管顶及管段中的高点应设置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2)试验管段注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下充分浸泡后再进行水压试验,浸泡时间规定:
球墨铸铁管(有水泥砂浆衬里)、钢管(有水泥砂浆衬里)、化学建材管不少于24h。
内径大于1000mm的现浇钢筋砼管渠、预(自)应力砼管、预应力钢筒砼管不少于72h。
内径小于1000mm的现浇钢筋砼管渠、预(自)应力砼管、预应力钢筒砼管不少于48h。
5、试验过程与合格判定
(1)预试验阶段
将管道内水压缓缓地升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补压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漏水、损坏现象;有漏水、损坏现象时应及时停止试压,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试压。
(2)主试验阶段
停止注水补压,稳定15min;15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过所允许压力下降数值时,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并保持恒压30min,进行外观检查若无漏水现象,则水压试验合格。
(二)无压管道的严密性试验
1、基本规定
(1)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分为闭水试验和闭气试验。
(3)全断面整体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无压管道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或不开槽施工的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除达到设计要求外,管渠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也应检验合格,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符合规范要求时,可不必进行闭水试验。
(4)设计无要求且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时,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
(5)管道的试验长度
1)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抽样选取,带井试验;若条件允许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
2)当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2、管道试验方案与准备工作
(1)闭气试验适用条件
1)混凝土类的无压管道在回填土前进行的严密性试验。
2)地下水位应低于管外底150mm,环境温度为-15~50℃。
3)下雨时不得进行闭气试验。
(2)管道内注水与浸泡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
3、试验过程与合格判定
(1)试验水头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2)观测时间
从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渗水量不超过允许值试验合格。
(3)闭气检验
1)将进行闭气检验的排水管道两端用管堵密封,然后向管道内填充空气至一定的压力,在规定闭气时间测定管道内气体的压降值。
2)管道内气体压力达到2000Pa时开始计时,满足该管径的标准闭气时间规定时,计时结束,记录此时管内实测气体压力P,如P≥1500Pa则管道闭气试验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被检测管道内径大于或等于1600mm时,应记录测试时管内气体温度的起始值及终止值,计算出管内气压降的修正值△P; △P小于500Pa时,闭气试验合格。
给水排水工程中砌筑结构的构筑物,主要是沟道(管渠)、工艺井、闸井和检查井等。
1、砖砌拱圈施工要点
(1)砌筑应自两侧向拱中心对称进行,灰缝匀称,拱中心位置正确,灰缝砂浆饱满严密。
(2)应采用退槎法砌筑,每块砌块退半块留槎,拱圈应在24h内封顶,两侧拱圈之间应满铺砂浆,拱顶上不得堆置器材。
2、圆井砌筑施工要点
(1)排水管道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
(2)砌块应垂直砌筑;收口砌筑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梁;圆井采用砌块逐层砌筑收口时,四面收口的每层收进不应大于30mm,偏心收口的每层收进不应大于50mm。
(3)砌块砌筑时,铺浆应饱满,灰浆与砌块四周粘结紧密、不得漏浆,上下砌块应错缝砌筑。
(4)砌筑时应同时安装踏步,踏步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等级前不得踩踏。
(5)内外井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抹面应分层压实。
1、供热管道敷设与既有建筑(构)筑物及其他管线的距离要求
(1)地下敷设热力管沟的外表面、直埋敷设热水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电缆、架空电线和其他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合相关要求。(见考试用书中相关的表)
(2)热力网管沟内不得穿过燃气管道,当热力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的垂直净距小于300mm,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燃气泄漏进入管沟。管沟敷设的热力网管道进入建筑物或穿过构筑物时,管道穿墙处应封堵严密。
(3)地上敷设的热力管道同架空输电线路或电气化铁路交叉时,管道的金属部分和交叉点5m范围内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供热管道施工准备要求要点
(1)属于特种设备的压力管道元件(管道、弯头、三通、阀门等),制造厂家应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其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文件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相关规定。实物、标识应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2)一级管网主干线所用阀门及与一级管网主干线直接相连通的阀门,支干线首端和供热站入口处起关闭、保护作用的阀门及其他重要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供热管道土建工程施工要求
(1)机械开挖时应预留不少于150mm厚的原状土,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不得超挖。
(2)沟槽开挖至基底后,地基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基,由设计或勘察单位提出地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根据其制定处理方案。
(3)暗挖法施工的竖井与隧道连接处应采取加固措施。隧道应采用台阶法施工,应在拱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并在喷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以上时,方可进行下台阶开挖。隧道相对开挖中,当两个工作面相距15~20m时应一端停挖,单向开挖贯通;隧道开挖过程中应进行地质描述并应进行记录,必要时应进行超前地质勘探。
(4)顶管施工中,钢管进入土层5m以内,每顶进0.3m,测量不得少于1次;进入土层5m以后,每顶进1m应测量一次;当纠偏时应增加测量次数。
(5)定向钻施工不宜用于直接拉进直埋管的施工。
(6)土建结构预制构件的外形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应有安装方向的标识。预制构件运输、安装时的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的75%。
4、供热管道安装施工要求
(1)管道材料与连接要求
城镇供热管网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电弧焊或高频焊焊接钢管。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管道与设备、阀门等连接宜采用焊接,当设备、阀门需要拆卸时,应采用法兰连接。
5、管沟及地上管道安装施工要点
(1)地上敷设的管道应采取固定措施,管组长度应按空中就位和焊接的需要确定,宜大于或等于2倍支架间距。
(2)管口对接时,应在距接口两端各200mm处测量管道平直度,允许偏差0~lmm,对接管道的全长范围内,最大偏差值应不超过10mm 。对口焊接前,应重点检验坡口质量、对口间隙、错边量、纵焊缝位置等。
6、预制直埋管道安装施工要点
(1)预制直埋管道的监测系统与管道安装同时进行,安装接头处的信号线前先清理直埋管两端潮湿的保温材料,连接完毕并监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接头保温。
(2)接头的外护层安装完成后,必须全部进行气密性检验。气密性合格标准:气密性检验的压力应为0.02MPa保压时间不应小于2min;压力稳定后应采用涂上肥皂水的方法检查,无气泡为合格。
(3)施工间断时,管口应用堵板临时封闭。雨期施工时应有防止管道漂浮、泥浆进入管道的措施。
7、管道焊接质量检验
(1)在施工过程中,焊接质量检验依次为:对口质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无损探伤检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焊缝应100%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3)管道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焊缝无损检测方法有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或渗透探伤等。热力管道焊缝无损检测宜采用射线探伤;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复检,复检数量为超声波探伤数量的20%;角焊缝处的无损检测可采用磁粉或渗透探伤。
(4)需要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的情形包括如下几种:
干线管道与设备、管件连接处和折点处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的管道在铁路路基两侧各10m范围内、穿越城市主要道路的不通行管沟在道路两侧各5m范围内,穿越江、河、湖等的管道在岸边各10m的范围内的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不具备强度试验条件的管道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现场制作的各种承压设备和管件,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测。
(5)无损检测的标准和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无损探伤检测出现不合格,应及时进行返修,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大于两次。
1、补偿器
(1)补偿器的作用:
补偿因供热管道升温导致的管道热伸长,从而释放温度变形,消除温度应力,避免因热伸长或温度应力的作用而引起管道变形或破坏,以确保管网运行安全。我们需要计算供热管道的热伸长量及热膨胀应力值来设置合适的补偿器。
(2)补偿器类型及特点
供热管道采用的补偿器种类很多,主要有自然补偿器、方形补偿器、波纹管补偿器、套筒式补偿器、球形补偿器等。
1)自然补偿
是利用管路几何形状所具有的弹性来吸收热变形。自然补偿的缺点是管道变形时会产生横向的位移,而且补偿的管段不能很大。
自然补偿器分为L形(管段中90º~150º弯管)和Z形(管段中两个相反方向90º弯管)两种,安装时应正确确定弯管两端固定支架的位置。
2)方形补偿器
由管子弯制或由弯头组焊而成,利用刚性较小的回折管挠性变形来消除热应力及补偿两端直管部分的热伸长量。其优点是制造方便,补偿量大,轴向推力小,维修方便,运行可靠;缺点是占地面积较大。
3)波纹管补偿器
是靠波形管壁的弹性变形来吸收热胀或冷缩量。它的优点是结构紧凑,只发生轴向变形,与方形补偿器相比占据空间位置小;缺点是制造比较困难,耐压低,补偿能力小,轴向推力大。它的补偿能力与波形管的外形尺寸、壁厚、管径大小有关。
4)套筒式补偿器
又称填料式补偿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带底脚的套筒、插管和填料。内外管间隙用填料密封,内插管可以随温度变化自由活动,从而起到补偿作用。
套筒式补偿器安装方便,占地面积小,流体阻力较小,抗失稳性好,补偿能力较大;缺点是轴向推力较大,易漏水漏气,需经常检修和更换填料,对管道横向变形要求严格。
5)球形补偿器
是由外壳、球体、密封圈压紧法兰组成,它是利用球体管接头转动来补偿管道的热伸长而消除热应力的,适用于三向位移的热力管道。其优点是占用空间小,节省材料,不产生推力;缺点是易漏水漏汽,要加强维修。
上述补偿器中,自然补偿器、方形补偿器和波纹管补偿器是利用补偿材料的变形来吸收热伸长的,而套筒式补偿器和球形补偿器则是利用管道的位移来吸收热伸长的。
(3)补偿器安装要点
1)有补偿器装置的管段,补偿器安装前,管道和固定支架之间不得进行固定。补偿器的临时固定装置在管道安装、试压、保温完毕后,应将紧固件松开,保证在使用中可自由伸缩。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轴。
2)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时,平行臂应与管线坡度及坡向相同,垂直臂应呈水平放置。垂直安装时,不得在弯管上开孔安装放风管和排水管。
3)波纹管补偿器或套筒式补偿器安装时,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轴,不得偏斜,有流向标记(箭头)的补偿器,流向标记与介质流向一致。填料式补偿器芯管的外露长度应大于设计规定的变形量。
2、阀门
阀门是用启闭管路,调节被输送介质流向、压力、流量,以达到控制介质流动、满足使用要求的重要管道部件。
供热管道工程中常用的阀门有:闸阀、截止阀、止回阀、柱塞阀、蝶阀、球阀、减压阀、安全阀、疏水阀及平衡阀等。
3、供热站设施及安装要点
(1)供热站房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当热水热力站站房长度大于12m时应设两个出口,热力网设计水温小于100 ℃时可只设一个出口。蒸汽热力站不论站房尺寸如何,都应设置两个出口。
(2)管道及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单位、工艺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对预埋吊点的数量及位置,设备基础位置、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高程及混凝土质量,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及高程等共同复核检查,并办理书面交验手续。
(3)灌注设备基础地脚螺栓使用的细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比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拧紧地脚螺栓时,灌注混凝土的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1、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内容
供热管道和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一级管网及二级管网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供热站(含中继泵站)内系统应进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
强度试验的主要准备工作
(1)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试验前对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2)试验前焊接外观质量和无损检测己合格,管道安装使用的材料设备资料齐全。
(3)试验区域已经划定,设置安全标志并专人值守有效隔绝无关人员。
(4)站内、检查室、沟槽中的排水系统经检查可靠。
(5)试验所用的压力表精度符合要求并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6)管道自由端的临时加固装置安装完成并经检查确认安全。
强度试验的实施要点
(1)强度试验应在试验段内的管道接口防腐、保温施工及设备安装前进行。
(2)强度试验所用压力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其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0级。
(3)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6MPa。充水时应排净系统内的气体,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检查无渗漏、无压降后降至设计压力,在设计压力下稳压30min,检查无渗漏、无压力降为合格。
(4)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渗漏时,严禁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3、严密性试验
严密性试验的实施要点
(1)严密性试验应在试验范围内的管道、支架、设备全部安装完毕,且固定支架的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管道自由端临时加固完成后进行。
(2)严密性试验所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5级。
(3)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小于0.6MPa。 一级管网和供热站内管道及设备,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前后压降不大于0.05MPa ,检查管道、焊缝、管路附件及设备无渗漏,固定支架无明显变形,则为合格;二级管网在试验压力下稳压30min,前后压降不大于0.05MPa ,且管道、焊缝、管路附件及设备无渗漏,固定支架无明显变形为合格。
4、试运行
试运行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并且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后进行。试运行前需要编制试运行方案,并要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条件下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中应对管道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
试运行完成后应对运行资料、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应存档。
1、工程基本规定
(1)燃气管道对接安装引起的误差不得大于3°,否则应设置弯管,次高压燃气管道的弯管应考虑盲板力。
(2)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相关规范规定。当要求不一致时,应满足要求严格的。
无法满足上述安全距离时,应将管道设于管道沟或刚性套管的保护设施中,套管两端应用柔性密封材料封堵。
(3)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O.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机动车不能到达地方时,不得小于0.3 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地下燃气管道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燃气管道穿越构建筑物
(1)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2)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
(3)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4)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穿越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其外应加套管,并提高绝缘、防腐等措施。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道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
4)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距离不应小于2.0m。
3、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地沟内;穿越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的燃气管道的套管或地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套管或地沟两端应密封,重要地段的套管或地沟端部宜安装检漏管。
2)套管端部距电车边轨不应小于2.0m;距道路边缘不应小于1.0m。
3)燃气管道宜垂直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
3、燃气管道通过河流
燃气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穿越河底或采用管桥跨越的形式。
(1)当条件允许时,可利用道路、桥梁跨越河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利用道路、桥梁跨越河流的燃气管道,其管道的输送压力不应大于0.4MPa。
2)当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或采用管桥跨越河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应在征得桥梁管理部门同意后施工,宜采取如下安全防护措施:
①敷设于桥梁上的燃气管道应采用加厚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尽量减少焊缝,对焊缝进行100%无损探伤。
②跨越通航河流的燃气管道管底标高,应符合通航净空的要求,管架外侧应设置护桩。
③在确定管道位置时,应与随桥敷设的其他可燃的管道保持一定间距。
④管道应设置必要的补偿和减震措施。
⑤过河架空的燃气管道向下弯曲时,向下弯曲部分与水平管夹角宜采用45º形式。
⑥对管道应做较高等级的防腐保护。对于采用阴极保护的埋地钢管与随桥管道之间应设置绝缘装置。
(2)燃气管道穿越河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方案及设计文件应报河道管理或水利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工程开工时,应在敷设管道位置的两侧水体各50m距离处设置警戒标志。
2)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对焊缝进行100%超声检测和100%射线检测。
3)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0m,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4)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
5)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6)不同压力的燃气管道与桥梁的水平净距满足《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CJJ/T250-2016的要求。
为了保证管网的安全运行,并考虑到检修、接线的需要,在管道的适当地点设置必要的附属设备。这些设备包括阀门、补偿器、凝水缸、放散管等。
1、阀门
阀门特性
(1)阀体上通常有标志,箭头所指方向即介质的流向,必须特别注意,不得装反。
(2)要求介质单向流通的阀门有:安全阀、减压阀、止回阀等
(3)要求介质由下而上通过阀座的阀门有截止阀等,作用是为了便于开启和检修。
2、补偿器
(1)补偿器作用是消除管段的胀缩应力;通常安装在架空管道上。
(2)安装要求
1)补偿器常安装在阀门的下侧(按气流方向),利用其伸缩性能,方便阀门的拆卸和检修。
2)安装应与管道同轴,不得偏斜;不得用补偿器变形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3、凝水缸
(1)凝水缸作用是排除燃气管道中的冷凝水和石油伴生气管道中的轻质油。
(2)管道敷设时应有一定坡度,以便在低处设凝水缸,将汇集的水或油排出。
4、放散管
(1)放散管是一种专门用来排放管道内部的空气或燃气的装置。
燃气管道在安装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管道功能性试验,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1、管道吹扫
(1)管道及其附件组装完成并在试压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气体吹扫或清管球清扫。
(2)每次吹扫管道长度不宜超过500m,管道超过500m时宜分段吹扫。吹扫球应按介质流动方向进行,以避免补偿器内套筒被破坏。吹扫结果可用贴有纸或白漆的木靶板置于吹扫口检查,5min内靶上无铁锈脏物则认为合格。
2、强度试验
(1)气压试验
当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时,试验介质宜为空气。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但不得低于0.4MPa。当压力达到规定值后,应稳压1h ,然后用肥皂水对管道接口进行检查,全部接口均无漏气为合格。
(2)水压试验
1)当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8MPa时,试验介质应为清洁水,试验压力不得低于1.5倍设计压力。水压试验时,试验管段任何位置的管道环向应力不得大于管材标准屈服强度的90%。架空管道采用水压试验前,应核算管道及其支撑结构的强度,必要时应临时加固。试压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2)试验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应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异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然后宜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少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
3、严密性试验
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压力小于5kPa时,试验压力应为20kPa。
(2)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5kPa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得小于0.1MPa。
(一)综合管廊定义
1、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遵循“规划先行、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
3、综合管廊附属设施包括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等。
(二)综合管廊分类
(1)综合管廊一般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三种。
干线综合管廊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宜设置在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下面
支线综合管廊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支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缆线综合管廊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缆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人行道下。
(三)综合管廊断面布置
(1)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2)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3)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仓敷设。
(4)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与通信电缆同侧布置。
(5)给水管道与热力管道同侧布置时,给水管道宜布置在热力管道下方。
(6)进入综合管廊的排水管道应采取分流制,雨水纳人综合管廊可利用结构本体或采用管道方式;污水应采用管道排水方式,宜设置在综合管廊底部。
(四)综合管廊结构类型
(1)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38-2015要求,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综合管廊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有明挖法、盖挖法、盾构法和锚喷暗挖法等。
新城区一般采用明挖法施工;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宜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宜采用明挖法和盖挖法施工;当场地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盾构法、锚喷暗挖法等方法施工。
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底板和顶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设计有变形缝时,应按变形缝分仓浇筑。
2、预制拼装钢筋混凝土结构
预制构件安装前,应复验合格。当构件上有裂缝且宽度超过0.2mm时,应进行鉴定。
3、基坑回填
综合管廊两侧回填应对称、分层、均匀。管廊顶板上部1000mm范围内回填材料应采用人工分层夯实,大型碾压机不得直接在管廊顶板上部施工。
4、维护管理
综合管廊建设期间的档案资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单位应及时移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