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建造师
地区 |
2020年 |
2021年 |
北京 |
停考 | 7596人 |
天津 |
4153人 | 3600人 |
上海 |
4161人 | |
江苏 |
16418人 | 停考 |
浙江 |
8584人 | 7341人 |
山东 |
12686人 | 11920人 |
江西 |
3803人 | 3782人 |
安徽 |
7479人 | 6498人 |
广东 |
11559人 | 10654人 |
广西 |
3886人 | 3634人 |
海南 |
806人 | 715人 |
辽宁 |
3151人 | 3128人 |
吉林 |
1632人 | 1643人 |
山西 |
4709人 | 4670人 |
福建 |
6342人 | 5323人 |
河南 |
11458人 | 停考 |
河北 |
6964人 | 6506人 |
湖南 |
7037人 | 停考 |
湖北 |
||
四川 |
11453人 | 11052人 |
重庆 |
4796人 | 4433人 |
云南 |
2511人 | 2670人 |
贵州 |
||
西藏 |
197人 | |
陕西 |
7414人 | 停考 |
青海 |
407人 | 422人 |
宁夏 |
655人 | |
甘肃 |
2499人 | 2504人 |
黑龙江 |
||
内蒙古 |
2062人 | |
新疆 |
停考 | 1958人 |
合计 |
23个省市,共143908人 | 23个省市,共102541人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7596名予以公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7596名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需实名),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10-63959012
附件:1. 北京地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2090/ywsite/bjpta/kszl/cjcx/2021cj/202112/t20211227_2572910.html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600人。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600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2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6253/jsdw/rsksw/tzgg4/202112/t20211224_5759902.html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共7341人通过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2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1月10日至1月21日止)。
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有异议和系统技术咨询,请联系0571-88396764,88396765;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的考后核查情况有异议的,请联系各地考后核查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公示人员名单.xls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考后核查咨询电话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1月10日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考后核查咨询电话
考区 | 咨询电话 |
杭州 | 0571-87227946 |
宁波 | 0574-89180508 |
温州 | 0577-89987080 |
湖州 | 0572-2598072 |
嘉兴 | 0573-83990139 |
绍兴 | 0575-88604920 |
金华 | 0579—82478150 |
义乌 | 0579-85580025 |
衢州 | 0570-3023068 |
舟山 | 0580-2283055 |
台州 | 0576-88203912 |
丽水 | 0578-2106336 |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7155/showInfo/Info.aspx?id=7529
山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11920人。
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计11920人(名单见附件1)。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2),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8317/rsks/articles/ch03577/202112/066068f8-7195-4e72-b8f7-897e8a692968.shtml
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782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378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xls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1823/news/14_3376.html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安徽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498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安徽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649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zyzgzczx@163.com
咨询与监督电话:
0551-62999880转2转1(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551-63457905(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安徽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6498人).xlsx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23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8775/zx/gsgg/56057001.html
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654人。
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654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5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1年12月21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9235/zwgk/gzdt/content/post_3731182.html
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共3634人通过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634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附件:广西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拟合格人员公示.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1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5009/contents/762/9915.html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715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71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375001 65338399
举报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2021年12月27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1557/#/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7de0f7c5017dfe8c3fff23d9
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128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12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6788/html/kaoshidongtai/zyzg_chengjixinxi/3167.html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吉林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643人。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附件:吉林省202110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202109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公示名单.xls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1231/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YWRhNjMyZWEtYWVhMS00ODc5LTlkYjMtMThiM2FkYTJkZDJk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共有4670人通过2021年度山西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部门、范围
审核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市级资格审核。
审核范围:山西省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增报专业考生不再参加资格审核。(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时间、要求
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
审核要求:各设区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报考人员,并做好确认登记。所有形成的资格审核文档、报考人员提供或上传的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留存。
三、资格审核依据、标准
(一)参加全部科目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参加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流程
(一)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向资格审核部门公布的电子邮箱(附件1)按照附件2首列序号发送1:1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具体要求如下:
1 .下载《资格审核表》(附件3),粘贴电子照片、填写、打印后的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
3.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
4.下载《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履历表》(附件4),填写、打印后的扫描件。
《资格审核表》填写内容要在电脑上编辑生成,打印、签字确认后再行扫描;《资格审核表》及其它资料扫描件要生成一个PDF文档,将PDF文档以“附件2首列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1-张某某”;电子资格审核材料需清晰、完整、易辨认。
报考人员对市级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在2021年12月7日前向市级审核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报考人员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视为认可市级审核结论。
(二)市级资格审核
各市资格审核部门要对报考人员提交的PDF文档进行审核,提出资格审核结论,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本人。
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核验有关证件原件;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需做好确认登记。
(三)资格审核单位上报审核结果
各设区市资格审核部门务必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 .加盖本部门公章的上报文件;
2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5)、《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6)和《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附件7),表格按照合格、不合格、逾期未审核的顺序上报,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及结论,逾期未审核的要标注情况说明;
3.资格审核人员《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
五、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应完整齐全、填写准确。
(三)资格审核部门不接收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资格审核材料。
(四)资格审核人员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五)资格审核人员跨地域(设区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移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查处。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docx
5.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xlsx
6.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xlsx
7.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逾期未审核人员汇总表.xls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3004/zwgk/gztz/202112/t20211229_4281945.shtml
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共有5323人通过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 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323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考后资格审核)
(0591)38161636-2 38161636-6(传真)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1240/portal/indexbulletin/gSWb46F.htm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河北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河北省共有6506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
附件: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xlsx
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河北省共有6506人成绩合格,拟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2月 日22至31日止)。
成绩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http://link.233.com/28357/2021/854.html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9255/hebpta/Item/2733.aspx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湖南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湖北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公示》,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11052人。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公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8357)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11052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点 | 受理举报部门 | 受理举报电话 |
省直属 |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028-63810333转3 |
成都市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28-86638412 |
自贡市 | 自贡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 0813-8288028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2-3378002 |
泸州市 | 泸州市建筑业发展中心 | 0830-3191513 |
德阳市 | 德阳市建筑房地产业联合协会 | 0838-2378567 |
绵阳市 | 绵阳市住建委建管科 | 0816-2225352 |
广元市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9-3272102 |
遂宁市 |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5-2311552 |
内江市 | 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0832-2241107 |
乐山市 |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3-2111151 |
南充市 |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7-2250902 |
达州市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18-2143763 |
巴中市 | 巴中市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0827-5550855 |
广安市 |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6-2330729 |
宜宾市 |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1-8234547 |
雅安市 | 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5-2227385 |
阿坝州 |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7-2836821 |
甘孜州 |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36-2833134 |
凉山州 | 凉山州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0834-3223567 |
眉山市 | 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 028-38196903 |
资阳市 |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28-26633450 |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46-492BAF8C98A8DC0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我中心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复核,共4433人。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
我中心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4日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复核结果名单(见附件1);
(二)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复核结果名单(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月6—19日
三、失信人员查处
在考试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的公示人员,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间,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可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举报受理
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受理举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电话:86868810。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2.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复核结果名单.xls
官方通知:http://link.233.com/18465/ywzl/rsks/tzgg_109374/202201/t20220105_10273963.html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670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670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公示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部分人员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抽查,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形式。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871-63630349
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于2022年1月12日至2月10日24: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link.233.com/10051/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都选择证书邮寄)。
附件: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名单.xls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2月23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0051/ynrsksw/i948.html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贵州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西藏人事考试网官方微博发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考后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5日。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国家分数线的合格人员(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根据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
3.“免两科”或“增项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免试或增项证明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通过此方式办理)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1.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2.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2.复核期间,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91—6845920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s://link.233.com/20518/ttarticle/x/m/show/id/2309404716870996721701?_wb_client_=1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陕西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现将青海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22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下列名单)。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8日 。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link.233.com/24311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官方通知:http://link.233.com/24311/ncms/article_N032112304932.shtml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中级安全工程师、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告》,现将我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655人。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中级安全工程师、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中级安全工程师、出版、统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1月1日共10日。
公示期间,欢迎各位考生实名监督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取消考试成绩,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举报电话:5099131,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3楼),邮编:750001。
拟合格人员务必于12月27日至1月7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过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拟合格人员就近到5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各市考试机构资格复审咨询电话(工作日):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4.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5.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xls
官方通知链接:https://link.233.com/18653/zyjsryzgks/202112/t20211224_4900192.html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现将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504人。
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504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31—8819340
举报邮箱:3396350@126.com
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504人).xls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4778/rst/c113809/202112/1925409.shtml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2月21日已开通(快速查分入口),后续各省将陆续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部门省份会进行考后复审,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目前人事考试中心暂未发布2021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拟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合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也由当地人事网另行通知。通过下面方式↓↓↓可及时了解一建合格人员名单公布情况。
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062人。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06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相应处理。
举报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举报邮箱:nmgrskszg@163.com
附: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xls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5517/gonggao/2021122894637.asp
新疆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现将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1958人。
关于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195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1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4650800、4611006、4602372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附件列表:新疆区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pdf
2021年12月28日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4317/ncms/article_N052112281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