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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建厅再曝光301人社保不一致,未申诉按挂证处理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2-04 16:06:00

12月2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一批社保不一致涉嫌”挂证“人员名单,共301人。这是黑龙江省住建厅2019年以来曝光涉嫌挂证名单人数最多的一次。

公示期11月29日至12月14日(共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申诉,逾期未申诉的,公示期后,将对有关人员及单位按“挂证”进行处理。

公告原文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建建〔2018〕19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黑建函〔2019〕16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挂证”清理工作,现将牛刚等301名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人员进行省级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15日(11月29日至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申诉,逾期未申诉的,公示期后,将对有关人员及单位按“挂证”进行处理。

除本次公示的挂证名单外,黑龙江省住建厅官网在早前还发布了2次重复注册人员名单:

8月7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公布了49名重复注册人员名单,涉及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暖通、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8月30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撤销17名重复注册人员注册许可的公告,这是此前49名重复注册人员中,通过申诉后,最终17人被确认存在“挂证”行为,按“挂证”处理,即撤销注册许可,同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一年。

“挂证”行为处罚

针对个人:

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针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针对建筑业企业:

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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