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启动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并要求进行继续教育。
具体内容如下: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120学时网络课程重磅上线
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在“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隆重推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120学时继续教育网络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其中,必修课包括政策解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业新技术3个专题25门课程,政策解读课程免费提供学习;选修课包括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和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等3个专题22门课程。相关课程均由建筑业领域有关专家和行业领导主讲,师资权威高端,内容紧密围绕建筑业新政策、新技术、新标准、新方法,能够较好地满足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需求,助力提升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课程也可适用于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学习。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他专业继续教育课程也将陆续推出,敬请期待。
学员可登录“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http://link.233.com/23378)自行注册学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为完成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学习的学员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电子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凭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该证书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购买观看操作说明】
第一步: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选课中心”,在课程分类中选择“班级选择”;
第二步:找到您需要学习的班级课程内容,点击右侧“选择班级”,并根据提示完成支付;
第三步:支付成功后,点击左侧“我的班级”,找到已购买的班级课程,点击右侧“进入学习”即可开始学习。
第四步:完成班级内全部课程的学习后,需要对毎个课程进行“课程评价”,评价完成即可“生成学时证书”并打印。
(注:支付后请尽快在“我的发票”中申请电子发票,自助申请周期为支付完成一个月内。)
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23378/cms/hy/1594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