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如何退回个人提交到企业的申请?
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企业入口”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注册”按钮进入法人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完成滑动验证进行登录。用户完成登录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首页下方找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事项,点击进入系统。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首页后,点击左侧的“注册上报”,然后选择菜单中的“注册上报”,状态选择“已上报”,输入需要撤回注册业务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后,点击“查询”,然后在查询结果中最右侧点击“撤回”,点击“确定”即可完成撤回操作。(注:只能在部级未受理状态下申请撤回,部级受理状态后请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10-88361866申请办件撤回。)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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