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做好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管理司决定对全国建筑业企业中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现根据《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80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2年10月30日前,有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建筑业企业登陆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进入“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系统”,由企业版入口点击“执业情况调查”,按系统说明的操作步骤如实填写本企业所有取得《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点击“上报”,在“已上报”状态下使用“生成汇总表”打印一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情况调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将执业情况调查表报送(也可以邮寄)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10室,联系电话:0591-87617396,邮编:350001.
附件:《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执业情况调查表》表样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