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第2010年第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信息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2010年第三批四川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见:一级201003.xls,请省直批及中央在川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 隶属各市州企业,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1、办理时间:2010年4月28日—2010年5月1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2、提交材料:
提交《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见附件1)、《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见附件2)各1份。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粘贴在规定位置;
(2)照片应为净色背景、近期免冠1寸彩色纸质专业冲洗证件照片。不能提供生活照、大头贴、花背景、比例失调、分辨率过低的照片。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粘贴一半在规定位置;
(3)《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中的“签发日期”按照名单中的“签发日期”填写。聘用单位应根据签发日期分批填写资料粘贴单,本单位同一签发日期的注册人员应一次性提交材料。
3、办理费用: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印章费65元/人,由注册中心收取;执业信息卡费35元/人,由信息中心收取。所有费用在递交材料时缴纳。
4、办理程序:
(1)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的《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1份,交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6号窗口(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大厅,排号机上按“11”);
(2)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照片、写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1份,交四川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808室,联系电话:028-85533312、85579897、85541957);各市(州)、扩权试点县所辖企业将材料交当地建设局,经建设局审核汇总后交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3)各市州企业注册证章的办理请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4)成都市属企业证章办理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831房间(咨询电话:86697831)
附件:
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