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8月23日至9月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三)首次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于2006年8月23日至9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并选择资格审核点(见附件),在网上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按《资格审核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9月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其它相应专业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请按首次报考程序进行操作。
(四)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1月6日至11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