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全省统一式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请各市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领取。请设考点的市务必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收费事宜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