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现将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起至9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334)进入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9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9月2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9月27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10月13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名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1月11日 |
上午 9:00 — 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 — 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11月12日 |
上午9:00 — 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 — 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
(一)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
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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