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06年11月11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06年11月12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 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
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