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发[2006]1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粤人发〔2006〕176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划定的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为78分(试卷满分为130分),各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均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按上述标准,我市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1117人:其中考1科合格人数177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考2科和考4科合格人数共940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将考试结果通知考生。资格证书发放事宜,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