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该表可直接在当地考试中心领取,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对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又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科的考生,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发放,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样符合考1科的条件,各地在报名时加以注意。
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9月1日——9月10日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06年11月11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06年11月12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 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三)请各地务必于2006年9月1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